st股票重整步骤是什么,关于ST股票重组复牌的问题
来源:整理 编辑:双城财经 2023-12-06 00:35:07
1,关于ST股票重组复牌的问题
重组成功上市的股票同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为上下44%。祝投资顺利!不管有没有st,只要是重组,股票都会停牌。因此,没有st的股票,重组会被停牌!
2,st股票一般先摘幅还是先重组
st股票要摘帽,必须扭亏为盈。而st股票很少能自己扭亏为盈的,也就是没有可能自己给自己摘帽。所以通过重组,注入优质资产达到扭亏为盈是主要的模式。所以st股票先重组后摘帽的情况更多。st股票摘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该股票的净资产需要高于一元 2 上一年度净利润为正值 3 会计师出具肯定意见报表 4 企业净资产高于注册资本 满足以上条件后,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 企业主营业务运转正常 2 企业的净利润为正值是由主营贡献的
3,股票重组方案证监会有条件通过后到复盘还要走什么程序大概还需
1、补材料2、向交易所申请复牌3、时间在六个月内4、具体的细节不同的公司是不一样的,主要是看公司补材料的进程复盘就是股市收盘后再静态的看一遍市场全貌。 在股票市场中,复盘是指利用静态再看一遍市场全貌,这针对你白天动态盯盘来不及观察、来不及总结等等情况,在收盘后或者定时你又进行一次翻阅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哪些股资金流进活跃,哪些股资金流出主力在逃,大盘的抛压主要来自哪里,大盘做多动能又来自哪里,它们是不是有行业、板块的联系,产生这些情况原因是什么?哪些个股正处于上涨的黄金时期,哪些即将形成完美突破,大盘今日涨跌主要原因是什么等等情况,需要你重新对市场进行复合一遍,更了解市场的变化。 在仓库盘点后,根据需要,也有复盘一说,即重新盘点一次。首先是要把规定的必须的材料都提交上去,补充完整,时间半年内。复牌的时候要申请的,看证监会了。
4,对ST类上市公司包括暂停上市破产重整的理解
ST股是指境内上市公司连续二年亏损,被进行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是指境内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的股票。 由于 “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
*ST类股票想要摘掉*ST帽子必须全部符合如下条件:
1、并非连续两年年报亏损(包括对以前年报进行的追溯调整),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股东权益为正值,即每股净资产为正值,新规定不再要求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3、最新年报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数据,还要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
6、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
若想一步到位摘掉*ST帽子,恢复10%的涨跌交易制度,在硬指标上必须是年报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净资产三项指标同时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资格,交易所有权根据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
5,ST股票重组有哪些特征
“重组”类ST股票一般有三类特征:一是股本不超过2.5亿股,其“国家持股+法人持股”较为理想的占比在30%~45%,且最好没B股或H股;二是位于华东、华中和西南地区公司的重组比例最高;三是ST股重组的最明显前兆就是大股东变更和重要股东减持。ST股票重组的特征: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①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②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③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重组包括股份分拆、合并、资本缩减以及名称改变。“重组”类st股票一般有三类特征:一是股本规模不超过2.5亿股,其“国家持股+法人持股”较为理想的占比水平应在30%-45%,而且最好没有b股或h股;二是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上限分别在0.9、0.7和140%左右;三是st股重组的最明显前兆就是大股东变更和重要股东减持。这些可以慢慢去领悟,为了提升自身炒股经验,新手前期可以用个牛股宝模拟炒股去学习一下股票知识、操作技巧,对在今后股市中的赢利有一定的帮助。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投资愉快!
6,ST股票重组是什么意思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狭义的资产重组仅仅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划分和重组,广义的资产重组还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与重组、业务机构和管理体制的调整。目前所指的资产重组一般都是指广义的资产重组。 简单点说 上市的企业不行了,为了企业的生存,要找一个有钱的来合作 有钱的企业也许某些条件不能够上市的,正好可以借着这个机会进入资本市场 这叫借壳 这也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本功能对股民来说,如果你手中的ST股票重组成功,那么相当于你只是用低廉的价格买进了重组的优质资产,能获得巨大的收益,当然,重组不见得每次都成功,这中间也有巨大的风险。意即“特别处理”。该政策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 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加上st 就是给股民一个警告,该股票存在投资风险,一个警告作用,但这种股票风险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么就是该股票有退市风险,希望警惕的意思,具体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证监会交的财务报表,连续3年亏损,就有退市的风险。 *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 s*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还没有完成股改。 s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还没有完成股改。 s----还没有完成股改
7,某支股票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是什么意思
你好!重整和重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通过简单举例来说明:某一上市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产生了巨大的债务,最终由于资不抵债而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于是该上市公司开始停牌,进入破成程序过程;在这过程中,法院,政府部门联合公司和债务方成立一个小组,其工作的内容就是负责处理公司的善后问题---简单说就是将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核算,然后用来清还外面的欠款---这个过程就是“重整”;重整所产生的结果有两种:1,和各个债券方达成了一种协议,通过引入外资或者其它的方式可以使公司起死回生,如果者有第三方愿意接入,那么该公司就进入“重组”,通常“重组”如果成功,那么对股票将是非常有利的;2,如果在重整的过程中,和各个债务人没有达成谅解。那么该公司就正式宣布破产,进行拍卖资产等来处理公司现有的资产,然后将所得用来清还所欠债务;那么这时你所买的股票也就一文不值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四、法院指定管理人。 五、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七、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八、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九、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79条) 十、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则见《破产法》82、84条) 十一、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6、87条) 十二、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86、88、92条) 十三、《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 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破产法89、90、91条) 十四、《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十五、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法93条)不等于,重组后可能会发展的很好,但是破产就不复存在了呵呵, 这位大哥你要小心了, 有可能你的股票会变得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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