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是什么意思

督察

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是什么意思

2,股市持续督导报告书什么意思

保荐人的对上市公司的规范性监督,例如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用途之类的。
没看懂什么意思?

股市持续督导报告书什么意思

3,公开发行股票的督导时间是多少

保荐制度是一样的,督导时间也相同,时间是两年
两年..首次都是2年.非首次是1年.当年以后的2个完整会计年度
两年
2年
在证券市场上,与公开发行相比,非公开发行像是私募,发行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发行人与投资人的相互认可。相对而言,比公开发行审核得要宽一些。一般在3-6个月的审核时间,但还得看材料做的怎么样,还有市场环境等等目前在国内私募网站中私募排排网是比较好的,好买网比较倾向于公募基金,然后提供一站式高净值服务又有私募等等讯息的目前就只有金杉财富网了,希望答案对你有用哦。

公开发行股票的督导时间是多少

4,保荐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有什么异同

1、公司债券需保荐,但不需持续督导;  2、保荐期间包括上市推荐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  保荐期间分为两个阶段,即尽职推荐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  ①从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申请文件到完成发行上市为尽职推荐阶段。  ②证券发行上市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持续督导期一般重大资产重组主板中小板再融资(包括公开、非公开、可转债)创业板再融资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期间都要持续督导。
谢谢。还有,公司债券需保荐,但不需持续督导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保荐期间包括上市推荐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

5,公司债券承销与公司股票承销的不同之处

以国内的情况来说(需要指出,国内一般所指的公司债是指在交易所市场上市的债券,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被称为企业债):1、承销商面对的投资群体不同: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人和权益类产品投资人,其投资风格有很大差异。2、承销商采用的定价机制不同:公司债可采用参考定价法和招标法,也有采用市场询价法发行;公司股票目前一般采用市场询价法。3、承销商承担的尽职调查内容和监督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责任不同:债券承销主要关注发行人的信用情况、担保情况和偿债能力;股票承销关注的公司信息要全面、复杂得多,涵盖了与公司价值判断有关的方方面面。4、承销商在发行后的角色不同:A股股票的承销商往往在发行后担任公司的保荐机构,有长期的持续督导义务;公司债的承销商后续责任则较少,可能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5、承销费率水平有较大差异:一般来说,股票承销费率较高。此外,还有很多细节上的不同,比如产品设计上的不同:公司债券产品的设计要更复杂一些;以及承销前面对的审核程序不同,等等。希望能帮到你。

6,保荐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有何异同

谢谢。还有,公司债券需保荐,但不需持续督导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保荐期间包括上市推荐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 到投行先锋论坛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公司债券需保荐,但不需持续督导;  2、保荐期间包括上市推荐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  保荐期间分为两个阶段,即尽职推荐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  ①从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申请文件到完成发行上市为尽职推荐阶段。  ②证券发行上市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持续督导期一般重大资产重组主板中小板再融资(包括公开、非公开、可转债)创业板再融资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期间都要持续督导。
谢谢。还有,公司债券需保荐,但不需持续督导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保荐期间包括上市推荐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

7,几个模糊点请教

1、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是否需要持续督导?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持续督导,主板督导期为上市当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以担任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不可以。有限公司不可以成为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人。3、判断:需要独董发表意见的:中小板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创业板所有关联交易;中小板需披露的对外担保,创业板需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不清楚。4、搞不清楚几个概念,以下为摘录的内容:(1)会计政策变更: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计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采用未来适用法;(2)政策变更: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3)政策变更:能追溯调整的,采用追溯调整法;不能追溯调整的,采用未来适用法(3)前期差错: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从可追溯重述最早期期初...,也可采用未来适用法。问题是::怎么区分哪些未来适用,哪些还要从可追溯的最早期初应用?能追溯的,追溯调整,否则,未来适用法。最早期初强调的是对过去比较期间视同已经应用变更后的政策或者差错调整。5、ETF的认购:一定是份额认购,还是有可能份额认购或金额认购?不清楚。6、更正后财务报表,2013年2月对2010年半年报更正,2012年报尚未披露,则应披露2011年报+2012年第三季度报,是否对?没读懂题目的意思。
回答一题吧。2 有限公司是可以成为无限(普通)合伙人的,公司法对有限公司不能承担无限责任,是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法律,说的就是合伙企业法。
前期差错,准则中的下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求指正。我看不懂各句话的差异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当企业确定前期差错对列报的一个或者多个前期比较信息的特定期间的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时,应当追溯重述切实可行的最早期间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可能是当期);当企业在当期期初确定前期差错对所有前期的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时,应当从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切实可行的最早日期开始采用未来适用法追溯重述比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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