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员工拥有的股票属于什么

属于原始股,上市后经过稀释增容,是可以流通的呀。除非它本身就是企业自身行为,没有计算入惨负收入。而且不是正常的股权,就无法流通了。看准了,别上当呀。
提高公司股票每股价值,同时提高每股价格,使得价格坚挺,说明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充满信心。这样可以减少流动性。收购股票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大股东收购,另一种是公司自购。大股东收购能够提高其股份,而公司自购通常都是注销,减少了流通数量。

上市公司员工拥有的股票属于什么

2,公司收购自身股票什么意思

公司回购自身的股票是对自己公司前景的一种信心。代表公司看好自己公司的发展前景。这对股票来说是好事,即减少了市场的流通量,使供求关系也会发生改变。这是好消息。
因为公司看好自己的发展所以会在二级市场上回购自己的股票回购自己股票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少把红利分给股东有利于自己公司的发展
可以买,不过只在特定的几个情况下上市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后立即注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公司的管理层股权激励
就是回购。往往是在公司现金比较充足而且股价较低的时候进行。这时回购然后可以等到股价高了或者缺乏现金的时候在发售。通用电气经常这么干好像。

公司收购自身股票什么意思

3,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代表着什么

最近一段时期,部分上市公司认为其股价被低估,提出回购股票和控股股东提出增持流通股票的意向,这一方面反映了管理层和大股东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增持和回购有利于向市场传递公司内在价值的信号;另一方面,增持和回购也是市场内在稳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客观上起到稳定市场、恢复投资者信心的作用。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可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和股票价值,直接起到稳定股价的作用。如果能买到上市公司回购的股票,利润也不少.因为回购股票也起到拉升股价的作用.
你好,学问太多了,一句话,公司值得公司回购的价值还有就是反收购,达到控股权,不一一而足
公司回购股票是因为流通的股票价格低于估值价格,外围投资者对公司严重缺乏信心后,公司为了稳定股价,给投资者建立信心而作出的一种回购行为. 回购公司股票需要公司有强大的资金实力,而且不能是炒卖自家公司股票,以赚取暴利的行为.只能是一种投资和稳定价格的动机.
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场所回购本公司的部分股票后,这些股票形成了公司的库藏股。这样,公司流通在外的股票总数发生减少,相当于公司将部分股东投入的资本给予了退还,因此,库藏股应当作为股本的减少。通过核销库藏股(即作废这些股票),上市公司就可以实现减少其注册资本的目的了。 但必须指出的是。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制企业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的股票,有着严格的限制。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回购后可以注销,将股本缩小,增加每股净资产,利好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代表着什么

4,公司收购股东股份是什么意思

股份收购,就是一个人收购了另外一个人所拥有的某个公司的股份。一般是指不获取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股权收购行为,收购方只处于参股地位,收购股份通常是试探性的多角化经营的开始和策略性的投资,或是为了强化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作关联,如参股供应商以求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和价格优惠,参股经销商以求产品销售的顺畅、贷款回收的及时等。还有一些企业购买股份是为了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或通过股份的买卖交易获利。
公司收购股东股份一般是有目的的。比如可以扩大控股率,有更大的决策权,或者公司有较大的动作,或者股价很低,用较小的资金获取较大的利益。
你这句话有两种可能性:1、公司向自己股东的股东买股票,变成自己股东的股东,就像个圈似的。一般叫做交叉持股。这种情况也不少。目的嘛,主要看大股东和管理层的意图。有可能是为了以后换股做的一个阶段性的决策,现在子公司持母公司股份,以后,母公司用特定的业务或是其他公司的股权把这部分股份换回来。具体目的视公司具体情况而定。2、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也就是公司从自己的股东手里买自己的股票。如果是这个意思的话,公司法里有明确规定的。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首先需要考虑公司章程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股东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去工商办理变更即可

5,购买股票 收购公司

事实不是你想的这么简单。假设3000万的公司,其按照资产发行了1000万股的股份。那么其上市交易首日,实际流通的股本肯定不是1000万股,而是不足1000万股,可能只有200万,或者400万等。其他暂时不能交易的股份就是所谓的限售股。这些股份不是一直不能交易,而是要等待到解禁的日子才能交易。而这一类限售的股票就是掌握在大股东的手中,即控股了这个公司。即便你投入了1000万,也只能交易现在流通的股份。另外还有重要的一点,你要是交易股份占到公司总股本的5%,就必须想证监会申报备案,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为所欲为的。再假设这个公司到了解禁日,1000万股都流通了,但是公司控股的大股东股份不会轻易在二级市场上交易流通的。你要掌控公司,就必须控股51%。而这种收购和并购,不是简单的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完成的,而是需要坐下来面对面谈判完成。这个时候公司的股票就会停牌,等待收购完毕之后才会复牌,同时公告股东的变化。楼主的想法过于简单了。如果都是按照你这么说的控股公司。那中国石油这种国家命脉公司,国外的资金在市场上买了其51%股份,那中石油就不是中国的了。
股票讲的是市值多少,是随股价变动的。3000万的资产不代表它的股票市值就是3000万。绝大多数的公司的股票市值是资产的几十倍。收购公司判断依据是拥有这个公司的多少股份。回答的不好,不要介意啊
这是绝对不可能滴~股票发行有股本结构~总股本和流通股本~人家才不傻哩~人家会把足够的股份握在手里~市面上流通的就算全买了也不会让你把人家公司买跑滴~
1.一定先买入一小部分,再利用发布公司利空来打压股价,这样再把买入的小部分抛出来制造恐慌,之后在以低价再量购入。得到收购不过现在有的公司自已持股很多,所以就是这么干了也成功率不高。2.在国外有很多这样干的,国内还是很少,国外俗称叫“剥皮者”
拥有了33%的股票说明你是该公司的大股东了,那你掌握了某些议案的大部分决定权,你可以要求进董事会,但谈不上是控股股东(50%以上)。收购一家上市公司是比较难的,因为50%以上的股份会在自己手上,你怎么买都凑不上50%以上的。
1、现在股票的价格是有很多泡沫的,因为买卖而产生的所以比如这个公司只有3000万的资产可是在二级市场上体现出来的股票价值可能有3个亿所以1000万根本干不了什么事,即使人家资产只有3000万,你想收购?必须付出远比3000万高无数倍的代价。2、现在很多还是有“限售股”,也就是说大股东牢牢拿着他那51%以上的股票,而这部分股票是没有上市流通的。那么你再有钱,在二级市场上疯买也没有用。当然有的限售股解禁了,虽然理论上你有机会收集股票去当大股东,但人家永远不卖,你就没办法,更别说反收购了。

6,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是什么意思

1、假如你开了一家公司,投资100万元,我收购你公司的30%的股份,向你支付30万元,这时,你占公司70%,我占30%,我进来了,但你并不需要离开。2、假如你和你老婆开了家公司,你占70%,你老婆占30%,我收购你这家公司的股份,向你老婆支付30万元,你老婆的30%股权过户到我名下,你老婆离开。3、接第2点,如果我向你支付15万元,向你老婆支付15万元,你们俩各将15%的股权过户给我,我拥有30%的股权,你拥有55%股权,你老婆拥有15%,你和你老婆都不用离开。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解释】本条是关于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将使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混淆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非常容易产生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等人员利用负责公司运营的权利,通过其所实际掌握的公司拥有的本公司股份影响公司决策,损害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同时,允许公司拥有自己的股份,就使公司可以方便地利用其所掌握的内部消息进行股票操作、操纵公司股票价格、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其他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此外,公司拥有本公司股份,将使该股份所代表的资本实际上处于虚置的地位,违反了公司资本充实的原则。因此,各国公司法一般都对公司拥有本公司股份进行限制,原则上禁止、特殊情况下允许。本条也做了类似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照本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成立以后股东是不得抽回出资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成立以后,要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只能通过以公司的名义购买本公司股份、再将该部分股份注销的形式。因此,对于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的原因而收购本公司股份,法律是允许的。(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公司的股份可以为其他公司所持有,当公司与拥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进行吸收合并时,被合并的其他公司的所有资产都归公司所有,其他公司所拥有的本公司股份自然也为本公司所有。(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近年来,为了激励公司职工,很多股份有限公司都推行职工持股计划,即奖励职工部分本公司股份,从而把职工利益与公司利益联系在一起,激励职工更好地为公司工作。为了推行这一计划,公司就需要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再将其发放给职工。(4)因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而收购本公司股份。本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回购请求权,即在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所拥有的股权,从而达到离开公司的目的。这是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流动性差而做出的规定,以防止出现在公司损害股东利益时,股东没有救济措施又不能通过向他人转让股权而离开公司的情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可以自由转让的,股东对公司经营情况不满,可以直接转让其股权而离开公司。因此,本条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只做了有限度的规定,即股东在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时,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当股东行使这项权利时,公司就会拥有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推行职工持股计划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都应当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这也是和股东大会的职权相吻合的。而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属于股东的权利,股东依法提出这一要求时,公司就应收购其股份,不需要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公司法虽然允许公司在特定情况下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按照有关条款规定,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不得参加红利分配。实际上这部分股份是处于虚置状态的,因此,公司在依法回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及时处理,防止股份长期虚置,影响公司运营。   根据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将该部分股份注销;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合并以及因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为推行职工持股计划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为奖励职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只是公司经营计划的一部分,不应对公司的股份构成情况以及公司运营情况产生大的影响。因此本条第三款规定,公司为将股份奖励给职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收购的股份数额不得超过已经发行股份总额的5%。同时,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规定公司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本条第四款是关于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的规定。质押,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即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在不转移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某一动产或者权利转

7,管理层收购项目代表什么啊

所谓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s,即MBO)是指:公司的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一种行为,从而引起公司所有权、控制权、剩余索取权、资产等变化,以改变公司所有制结构。通过收购使企业的经营者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由于管理层收购在激励内部人员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而它成为20世纪70-80年代流行于欧美国家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国际上对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企业具有比较强且稳定的现金流生产能力,企业经营管理层在企业管理岗位上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企业债务比较低,企业具有较大的成本下降、提高经营利润的潜力空间和能力。  1、MBO的主要投资者是目标公司的经理和管理人员,他们往往对本公司非常了解,并有很强的经营管理能力。通过MBO,他们的身份由单一的经营者角色变为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的双重身份。  2、MBO主要通过借贷融资来完成的,因此,MBO的财务由优先债(先偿债务)、次级债(后偿债务)与股权三者构成。目标公司存在潜在的管理效率提升空间。管理层是公司全方位信息的拥有者,公司只有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经营潜力的情况下,才会成为管理层的收购目标。  3、通常发生在拥有稳定的现金流量的成熟行业。MBO属于杠杆收购,管理层必须首先进行债务融资,然后再用被收购企业的现金流量来偿还债务。成熟企业一般现金流量比较稳定,有利于收购顺利实施。
管理层收购——mbombo:从管理者到所有者湖北省有一家国有企业,主要生产家用空调和电冰箱,同时也包括一部分工业制冷设备,这家企业意识到,要提高自己在家电行业的长期竞争力,必须剥离非主营业务,因此决定出售生产工业制冷设备的分公司。出售分公司所收回的资金,可以用于对家用空调和电冰箱新一代产品的研发。工业制冷设备分公司在原公司中虽处于非主营业务的地位,但是其产品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而且有一个精干、有效率的管理层。在寻找买主的过程中,有两方表示了收购意愿,一方是一家试图拓展工业制冷设备业务的公司,而另一方就是该分公司的管理层。出售方权衡再三,决定向分公司的原管理层出售。因为出售方了解到另一家公司之所以愿意收购其分公司,在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分公司的管理层。但管理层有管理层自己的利益,他们不愿意放弃对原企业的控制,被收购后并不一定能以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原则做出决策,所以他们在被出售后很可能立即放弃管理者的权力。而一旦如此,收购公司对没有管理层的企业是不可能感兴趣的,这也必然会影响到企业出售的开价问题。分公司原管理层之所以愿意进行管理层收购,是考虑到他们所管理的分公司已经具有一定的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同时管理层与员工以及管理层成员之间有着长期合作所达成的默契。实行管理层收购后,由原来管理者的身份转变成所有者与管理者的统一,这不光只是身份的转变,同时也能给予他们最大的激励,改变他们的经济行为,这部分管理效率的提升以及代理成本的降低都能转化成为良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他们也看到,从头做起再创业有着巨大的艰辛与风险,从注册审批到市场拓展到公司成长都需要漫长的历程,而在这段时间中他们有可能失去原有的客户和有利的市场时机。管理层收购带给了他们成为民营企业家的机会,同时也缩短了他们创业的进程。其具体收购过程如下:1.由原分公司管理层与工会共同出资设立一个壳公司,以法人的名义与母公司就管理层收购的问题进行初步洽谈;2.向负责监督母公司的上级部门征求关于管理层收购的意见,并获得同意;3.引入风险投资,并让风险投资人以协调人兼资金提供者的身份协助整个交易的管理与推进;4.壳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作为一部分收购资金;5.对原分公司资产进行审计,确定收购价格及支付方式;6.收购后,对新公司进行适当的改组,制定相应的经营计划。集中两种权利这是一个管理层收购的案例,管理层收购mbo(management buy-outs)是指公司的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或本公司业务部门的行为。通过收购,企业的经营者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新统一。mbo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因为其追求的是一种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集中。案例中的管理层收购属于部门收购,即管理层控股的目标是相对于原母公司的一个业务部门,收购后该业务部门成为一家新公司。新公司脱胎于国有企业,收购后成为民营企业,实现了所有权质的转变。整个管理层收购是融资收购,融资方式主要是通过引入风险投资和银行抵押贷款。在融资过程中,引入的风险投资额以不占控股地位为原则。在现代企业中,由于管理才能与资产不对称,造成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者和经营者通过契约关系成为合作伙伴,实现资源互补。企业的经营权就变成了企业的契约性控制权。企业的管理者通过契约被授予特定控制权,即经营控制权,包括日常的生产、销售、雇佣等权利,而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则被资产所有者拥有,如任命和解雇高层管理人员、重大投资、合作等战略性决策权。实施mbo之后,企业的特定控制权和剩余控制权便统一在管理者手中。这在降低企业代理成本的同时,也通过股权结构的改革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促使经理人决策与股东利益的长期一致。因此可以说mbo实际上是对过度分权导致代理成本过大的一种矫正,也正是这个原因,mbo有了它最原始的生长动力。 确定一条思路mbo产生于传统并购理论,在西方国家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今天,作为资本运作的一个重要手段,mbo正在中国悄然兴起。mbo的兴起取决于外部经济环境,我国国有股减持以及国有企业的抓大放小政策为mbo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经济背景和发展契机。针对中国的具体情况,如何解决公有企业"产权模糊、产权主体缺位"的难题,mbo在理论上提供了一条较为可行的思路。正当我国对国有股减持方式以及产权改革方案困惑彷徨的时候,mbo的出现不失为一个积极的尝试。由于在实践中还存在种种障碍和疑虑,所以断言"mbo将成为未来中国产权改革的主流方式"还为时过早。但中国企业的产权困境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随着不同利益主体地位和相互关系的衍变而不断变化,时至今日每个公有企业的产权结构都有自身的特点,只有符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的改革方案才有可能获得成功。目前我国mbo不乏成功的例子,例如粤美的、宇通客车、深圳方大等,如果说这些大的上市公司mbo案例具有某种特殊性或条件性的话,那么对于一般的非上市国有中小企业或国有企业某个部门的收购,则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和可操作性。实现一个蜕变一夜之间从企业的管理人员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成为拥有一定资源基础的创业者,这种"不可思议"的蜕变无疑是令人神往的。但mbo项目要想成功实施并不是那么简单,只有找准合适的机会、选择适当的途径、控制内在的风险才能保障项目的成功。1.什么样的企业或部门适合管理层收购mbo既是一种资本运作的工具,又是一种企业管理方式上的变革,收购只是手段,整合才是关键。由此可见整合对mbo实施成功的重要性。整合一般分为两个方面:内部整合和外部整合,前者指公司组织结构、财务结构及经营管理本身的调整与整合;后者则是指公司针对资本市场的运作和调整。经过整合,公司要实现改善经营管理、获得稳定现金收入并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最终使投资者获得可观的投资回报。一个能成功地实施mbo的企业或部门,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特点:第一,该企业或部门应该具备管理效益的空间。只有当企业管理者的报酬与他们所创造的价值之间有较大的差异时,实施mbo后,才能使管理者的潜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有利于企业的发展。管理者成为所有者之后,能够把这部分潜力转化为企业的效益。第二,企业管理层的素质必须很高,有事业心。管理层必须是一个团结的团队,领导者之间目标一致,有很好的合作心态。第三,企业所处行业倾向于成熟产业,且企业债务负担不是很重。第四,企业经营管理层在企业管理岗位上的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各方对其管理能力均表认可,有利于mbo活动的开展。第五,第一大股东的股权比例应该较低,这样可使收购的费用不是特别高,有利于管理层控股,也利于mbo的实现。2.寻找合适的融资渠道mbo是杠杆收购方式的一种,而杠杆收购的特点决定了融资在整个收购过程中将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在我国,落后的金融体制和不发达的资本市场限制了许多融资渠道,因此目前较为常见的方法就是抵押贷款和引入风险投资,如前面所提到的mbo案例中,只有一部分的款项是自有资金,其余都是通过抵押贷款和风险资本解决。当然,不同的融资渠道也导致了不同的实施过程和风险程度,因此,mbo实施主体应该根据自身所具有的客观条件和信用地位来选择融资方式。3.规避政策和法律上的风险在mbo刚刚起步的中国,很多法律和制度上还缺乏清晰的规定,因此,目前mbo活动有很多细节还介于合法与不合法的灰色地带。如法律规定禁止银行贷款给个人从事股权投资的活动,同时也禁止公司用资产或股票作为抵押贷款从事股权投资。 在mbo的实施中,管理层和职工通常需要共同设立一个壳公司并以法人的名义展开收购活动,而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2~50人的限制,当然职工可以以职工持股会的名义介入,但职工持股会属社会团体的性质,是非盈利性的组织,不能够进行投资活动。同时,壳公司对原公司的收购行为是一种股权投资,对于股权投资,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显然这一点在mbo实施过程中也很难满足。针对这样一种客观环境,mbo的实施主体一方面要适当地规避法律或制度上可能的障碍,另一方面也需要和当地政府及主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以确保mbo能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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