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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股票发行后价格高的话对公司有什么影响或者说好处

如果股票发行价格高,自然公司募集到资金就多。本来上市前公司就要在报告中提到自己募集资金用途的,超募后剩余资金有可能投资房地产,有可能委托理财。。。。。这在中国是正常现象,没有不超募的。好处就一点,钱多
没好处
股票市值对公司的影响主要是在于再融资方面的影响,例如:你公司的股价比较高,那么你的增发价格也就可以定得比较高,融资的成本就比较低了

请问股票发行后价格高的话对公司有什么影响或者说好处

2,确定股票的收盘价和开盘价有什么意义

制作K线图,方便根据趋势做出判断。我国有涨跌停板制度,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确定的。
股民买进时的价格,就是股票的开盘价;反之,休市之后,股票的成交价格,就是收盘价,二者之间的利 差,就是股民赚取的收益。因此,个人再买进股票时,一定要注意该只股票的开盘价是否处于高位,如果是的话,则不宜买进太多,因为一旦大盘跳水,势必会影响 到股票的收盘价,这样一来,就会直接影响到股民的收益。

确定股票的收盘价和开盘价有什么意义

3,股票价格买高了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假如你用10万元一次买入,区别在于:1、除了用同样的资金量买入价是8元的股票比买入价8.5元要多很多的;2、你在8块买入,当股价到8.5元你就每股赚0.5元,一万股就是五千元的收入;而在8.5元买入,当股价到8元你就每股赔0.5元,一万股就是五千元没有了。
要是中签了你就发财了,基本能翻倍(很难中,没足够资金别玩),中不了资金就要被冻结4天,这四天里你可能会错过良机,不过,比起一般的炒股风险要小。

股票价格买高了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4,股票定价的问题

现金流量折现法 (一)现金流量模型的种类 任何资产都可以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来估价,其价值都是以下三个变量的函数: 价值= 1、现金流量 在价值评估中?/ca> 参考资料:财务管理
给圈钱披上一件漂亮的外衣。
楼主首先应该明确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概念,非流通股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因此二级市场的报价对非流通股没有太大意义,但对企业的整体市值有影响。因为你买不到,也就不存在吃不吃亏的问题了。非流通股不能在二级市场交易,所以你买不到,他也卖不了,等解禁成了流通股,就和当时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一样了。

5,何谓股票对价方式 它的优缺点有哪些

优点:可以避免大量流出现金,购并后能够保持良好的现金支付能力,减少财务风险。 缺点:可能会稀释主并公司原有的股权控制结构与每股收益水平,倘若主并公司原有资本结构比较脆弱,极易导致被购并,若无法掌握控制权,就无法取得购并整合后的综合效应,不适合非上市公司应用。
我国股市上一直存在著“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 过去由於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亦即股市同时存在著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此二类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此即“股权分置”问题。其弊端长久地严重影响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政策)就是要在市场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对此两类股东的股份,予以重新确认。并由现况的两类股权分置,变为将来股票全面流通的情况。 股改的目的,最终就是要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以消除制度赋予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的垄断控制权、防止同股不同权和同股不同利的现象继续发生。 非流通股一旦进入市场流通,市场流通筹码大量增加,那麼就会破坏原有高溢价发行的少数流通股的市场条件。在原来股权分置条件下,流通股之所以能够高溢价发行,是因为数量巨大的非流通股不流通。现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由股权分置改为不分置,全部进入市场流通,且改革后两者权利义务相同),非流通股要进入市场流通,那麼理所当然要对两类股东的持股成本进行核算并重新确认两类股东的股权。也就是说,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对两类股东的股权,予以重新确认后,全部股票进入市场流通。 目前具体的股改措施,是由公司管理阶层自己提出股改方案,由小股东投票表决。有些有创意的作法就不断出台,例如: (1)提出大股东违约赔偿条款。 非流通股股东增加股改违约赔偿承诺,规定如果非流通股股东未按承诺减持股份,则非流通股股东愿意将违约出售股票所得全部或部分赔偿给公司(类似台湾公司法归入权条款)。这是一个惩罚规定制定,有助於消除流通股股东对股改承诺条款得不到执行的担心,有利於稳定市场预期和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 (2)提出禁售期限(类似共同基金发行之初的闭锁期条款) 大股东主动延长禁售期的承诺,显示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也给投资者一个良好的预期。有些公司承诺条款将大股东的禁售期限从法定的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至36个月,江淮汽车、精工科技禁售期60个月,而承德钒钛第一大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更是承诺7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所持非流通股,其承诺期限之长为股改以来之最。 (3)一些股改公司也订定限售价格条款。 凯恩股份第一大承非流通股股东诺3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於11.74元,这一价格复权后为凯恩股份上市以来的最高价。 (4)蓝筹公司对价理想 上海汽车、民生银行两大蓝筹公司,分别推出了每10股送3.4股和每10股送3股(相当)的对价。这一对价水准超过了前期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的对价幅度,进一步稳定了投资者对绩优蓝筹股的流通补偿预期。
通常是两个上市公司合并,以其中一家公司的名义存续,而取消的另一家公司股票则以一定的对价方式换成合并后公司的股票,,转换时有一个兑换比例,也就通常说的股票对价方式.对价的高与低必须精算后确认,否则会伤及其中一家公司的所有股东的利益的.

6,我国目前股票发行的利弊

1.网上配售不合理。应该发行时全部上网发行。2.抽签制度不合理。小资金与中号无缘,抽中的都是一些以投机为目的的大机构。中签后不是以投资为目的,因此在开盘日借没有涨幅限制大幅拉升派发,造成上市后股价虚高。3.要说利,只有一个,就是可以让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高价发行,快速上市流通。
说点利的话就是发行量可以很大,扩容速度很快。弊的话最要监督不到位
利是上市公司的股票能以高溢价发行,很快流通。公司原始股东、高管财富立即暴涨。坏处不用说了,是股民都知道。
现在的发行模式只有弊没有利,不断制造大小非,没完没了的上市流通.股市不会有好日子.
一、股票发行市场管理机制的利与弊:目前国际上股票发行的审核制度主要有两种: 一是“注册制”, 即所谓的市场原则; 另一种是“核准制”, 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在股票发行市场的管理手段上, 我国由国家计委、国务院证券委确定发行额度或上市规模, 这种做法存在许多缺陷:第一, 人为造成了股市供需矛盾和市场价格的不合理, 政府自主确定一个上市规模, 使股票供给不能随需求自由浮动, 造成供需脱节, 使股价在一定程度上失真, 市场投机盛行。第二, 造成股份公司之间不公平竞争。上市公司有融资便利及其它有利条件, 从而造成大量未上市的股份公司面临着不公平的竞争环境。第三, 按地区分配发行规模的方式, 使一些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无法上市, 而某些效益不好的企业, 却可由地方政府选择上市, 破坏了市场择优机制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二、新股定价机制的利与弊1997 年1 月17 日,中国证监会颂布的《关于股票发行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第5 条规定: 股票定价不再以预测盈利为基础, 而以最近3 年内每股税后利润算术平均值为依据。定价公式为: 股票价格= (最近三年实现的每股税后利润 ) ×预测市盈率。这种算法是使新股定价算法统一、公正, 其好处有: 第一, 避免了上市公司在发行过程中玩数字游戏, 而导致定价不透明; 第二, 摒弃了按预测盈利定价的做法, 将股价确定于公司的现有盈利水平基础上, 因而股价较为合理。新的规定也有不完善之处: 首先, 买股票是买未来, 而不是过去, 对一些高成长的企业来说, 只重视过去的盈利是不科学的。其次, 算术平均值不合理,因为最近三年中, 第三年的影响作用肯定大于前两年。三、股票发行方式与销售机制的利与弊:股票发行的销售, 通常可分为自销与代销两种,自销指股票发行公司直接将股票销售给投资者, 而不经过中介机构。随着我国股票公开发行的推进, 企业直接售股已很少见。代销指证券发行者委托专门证券中介机构代理销售, 代销又有包销、助销、推销三种方式。目前, 我国股票发行销售全部采用包销方式。包销对于发行公司来讲, 筹资时间短, 可以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对承销商来讲, 由于我国股市中股票供不应求, 因而风险较小, 采用包销方式可带来高收益。但是, 包销对于发行公司来讲, 成本较高, 而且随着股票市场“扩容”步伐的加快, 股票发行供不应求的情况会逐步缓解, 采用包销方式, 承销商将单独承担股票销售不出的风险。因此, 要逐步推广采用助销和推销方式, 以降低筹资成本, 同时, 可使企业与承销商共同承担市场风险。我国股票的发行方式, 目前采用的是“网上定价、抽签配售”和“全额预缴款, 比例配售”两种方式。网上定价是股价事先确定, 使其公开化, 透明化, 防止机构大户联手做市, 平等竞争认购新股, 使中小投资者也有可能申购到新股。但是实际操作中, 会出现下列问题: 第一, 资金雄厚的机构大户调集资金, 以多博胜, 导致中购量大大超过发行量, 因而中签率极低。第二, 许多资金来源于拆借资金, 得到利益会立即撤离, 这种投机资金反而将大量投资资金挤出市场。

7,每次开盘前的十几分钟叫什么定价有什么作用谢谢

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作用:通过买盘与买盘实力的大小制定开盘价格;(请采纳)
集合竟价
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Call auction)是指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过程。在集合竞价时间内的有效委托报单未成交,则自动有效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 具体来说,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直到9:25分以后,你就可以看到证券公司的大盘上各种股票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有时某种股票因买入人给出的价格低于卖出人给出的价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大盘上该股票的成交价一栏就是空的。当然,有时有的公司因为要发布消息或召开股东大会而停止交易一段时间,那么集合竞价时该公司股票的成交价一栏也是空的。 因为集合竞价是按最大成交量来成交的,所以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在集合竞价时间,只要打入的股票价格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价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没有什么危险。因为普通股民买入股票的数量不会很大,不会影响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只不过此时你的资金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 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时间  上海市场:9:15—9:25 深圳市场:9:15—9:25(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编辑本段]申报规定   每个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9:15至9:25和14:57至15:00),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   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接受申报时间。 [编辑本段]撤单规定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权变更和撤销委托,如有部分成交,则成交部分不得撤销。   9:25——9:30这五分钟,交易主机可接收买卖申报,也可接收撤单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做处理。   9:20——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沪市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9:20——9:25、14:57——15:00,深交所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 每天开盘价在技术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世界各国股市市场均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来确定开盘价,因为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为操纵现象。 在咨询文件的创业板交易规则中,对集合竞价的规定有两点与主板不同:第一,集合竞价时间拉长。由原来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改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长了15分钟,这使得参与集合竞价的申报更多,竞价更充分, 加大了人为控制的难度,也使得开盘价更为合理,更能反映市场行为, 体现了公平的原则;第二,文件规定,每交易日上午开盘集合竞价期间,自确定开盘价前十分钟起,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开盘价。可能的开盘价是指对截至揭示时所有申报撮合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价格,这条规则在主板中是没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后集合竞价的结果。这条规则的意义就在于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资者能够更多、 更细地掌握市场信息,特别是对于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竞价,意义更加重大, 它使投资者能够提前在集合竞价期间就掌握较为充分的市场信息,从而作出决策。 这体现了市场的公开原则. 每天上海和深圳早上开盘前15分钟 9:15-9:30 为集合竞价时段 之后为正常交易时间
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是开盘之前9:15-9:25之间采取的竞价方式,特点是投资者提出自己的买卖委托,不马上成交,等到9:25以后,根据卖方和买方的委托情况,确定一个开盘价,低于此价的卖盘和高于此价的买盘成交,未成交的委托进入连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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