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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三板股票交易制度有哪些

百筹汇三板百科频道为您解答:1、转让方式挂牌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2、转让时间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3、涨跌幅限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4、转让价格、数量股份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每次申报时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不足10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 1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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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票交易制度有哪些

2,创业板块的股票买卖制度是怎么样的

除了上市第一天临时停牌不一样外,其他基本上跟主板一样。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解答:创业板也是T+1的交易制度,当天买需要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创业板的涨跌停板也是上下百分之十。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新股上市首日外,股价一个交易日内涨跌停限制均为10%,股票交易采取T+1方式另外,为了控制上市首日IPO风险,深交所官网还发布了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通知大致内容如下:上市首日股价较开盘价首次涨跌幅度达到或超过20%时,深交所可对其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涨跌幅达到或超过50%时,可对其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涨跌幅达到或超过80%时,可对其临时停牌至14时57分。股票临时停牌至或跨越14时57分的,深交所于14时57分将其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创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昨天第一天上市的集体疯狂与部分落幕足已给投资者上了清醒的一课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 股票买卖价格的高低没有绝对的区分,都是相对的,股价需要针对每只股票盈利能力、经营能力等等而言,像市盈率、市净率这些也是参考指标,但每个行业的市盈率、市净率标准也是不同的。股票涨跌没有固定规律,很多指标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创业板块的股票买卖制度是怎么样的

3,主板市场是什么制度

竞价交易制度竞价交易制度又委托驱动制度,其特征是:开市价格由集合竞价形成,随后交易系统对不断进入的投资者交易指令,按价格与时间优先原则排序,将买卖指令配对竞价成交。与"指令驱动"的竞价交易制度相对的是"报价驱动"的做市商制度,这两种交易制度是现代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两种基本类型。竞价交易制度的价格形成方式竞价交易机制中的开盘与随后的交易价格均是竞价形成的。以我国期货市场为例,所有投资者买卖指令都汇集到交易所的主机中,电脑自动让价格相同的买卖单成交,开盘价是在9点25分时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基准价格,首先是成交量最大,其次是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再次是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申报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成交价格是在交易系统内部生成的。
中小市值个股就是小盘股。我国的主板市场一般是指为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筹集资金的市场。 小盘股是指相对与大盘股而言。 大盘股:通常指发行在外的流通股份数额较大的上市公司股票。 反之,小盘股就是发行在外的流通股份数额较小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我国现阶段一般不超1亿股流通股票都可视为小盘股。 中盘股,即介于大盘股与小盘股中间发行在外数额的股票。 在以前很大盘子的股票相当少,所以把流通盘在3000万以下的称小盘股,流通盘一个亿以上的就叫大盘股了. 现在随着许多大型国企的上市,这一概念也发生了转变.流通盘一个亿以下的都能算是小盘股了,而象中石化,中联通,宝钢这些有十几甚至几十亿流通盘的股票就称为超级大盘股,象许多钢铁股,石化股,电力股由于流通盘较大,也称为大盘股. 现在在深市中小板上市的都属小盘股.

主板市场是什么制度

4,创业板股票交易新规则有哪些

创业板股票交易新规则有哪些?1.创业板公司涨跌幅限制放宽到20%。2.连续竞价阶段变为9:30至11:30和13:00至14:57。3.市价申报单笔不可超15万股。4.第一天上市的创业板新股可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
注册制下的交易规则变化:涨跌幅限制:股票涨跌幅限制由10%调整为20%,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注册制新股上市后所有的创业板股票的涨跌幅都将调整为20%盘后定价交易:【申报时间】9:15-11:30、13:00-15:30【交易时间】:15:05-15:30按时间优先原则以固定收盘价撮合交易。单笔申报数量:100股<=单笔市价申报<=15万股、100股<=单笔限价申报<=30万股价格笼子: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价格范围 买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卖出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临时停牌机制:无涨跌幅限制下,当日盘中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30%、60%,各停牌10分钟,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融资融券:上市首日即可风险警示: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冠以ST;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冠以*ST简化退市流程: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
你好,注册制创业板新规主要内容如下:一、新增的个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的条件1.申请创业板交易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万(包括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3.以书面或电子方式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新规后首次开通创业板可以网上办理,开通后不存在转签的说法。非首次办理,即从一个券商换到另一个券商处仍然需要验证资金和交易经验。二、存量投资者(已开通创业板权限的投资者)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的条件存量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在参与注册制创业板新股的申购和交易前需要重新签署风险揭示书。4月27日之前开通创业板的投资者即存量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比较了解,所以没有资金和投资经验限制,仍然可以网上转签,无需验资。三、交易规则的变化1.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停牌即停止交易)。2.竞价交易的涨跌幅限制由原来的10%放宽至20%,我防止价格异常波动和过度炒作,新规规定了限价申报的买入价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3.限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万股(最低申报数量还是100股)。4.注册制创业板上市的首个交易日就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股。5.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机制,在集合竞价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定价买卖申报进行连续撮合。创业板交易细则及低佣金的股票开户流程可以发给你,不清楚的可以问我哦。
创业板上市首日交易规则区别: 1、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和50%时,又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2、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时,还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并至集中竞价收市前3分钟,之后再进行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创业板股票上市以后交易规则同主板股票交易规则是一样的: 实行t+1的交易规则,单日涨跌幅限制10%。 创业板股票市盈率很高,涨跌幅比较大,风险比沪深a股要高很多,在操作时还需要谨慎,多加分析,掌握好一定的经验和技巧,前期可用模拟软件先练习一下,目前的牛股宝还不错,里面全面的知识足够分析个股和大盘,使用起来要方便很多,愿可帮助到你,祝你投资愉快!
2020年6月12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并将于首只注册制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起试行。注册制下,创业板交易规则将发生如下变化:1、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2、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3、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4、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5、设置“价格笼子”;6、规定单笔最高申报数量;7、优化融资融券机制。更多创业板交易规则内容,可以通过广发证券投教园地登录深交所官网查阅了解。

5,创业板股票怎么交易 创业板有哪些交易规则

创业板交易规则和其他股票交易规则一样的,没有特别需要注意的。只不过创业板股票的风险稍大,可以直接退市的,所以需要在证券公司开通了创业板权限,才可以买创业板股票。
1、交易方式采用电脑集中竞价的指令驱动交易机制,未采用投资者中广泛讨论的类似于美国nasdaq市场的报价驱动交易机制(即“做市商”制度)。之前,投资者中普遍讨论的是我国创业板市场是否应该采用“做市商”制度的问题?“做市商”制度能有效地活跃市场的交易状况,可以克服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价格波动幅度大,容易出现交易清淡的局面,但对于我国而言,券商的风险控制能力有限,能否适应坐庄的要求面临很大的风险,因此,咨询文件对“做市商”制度的放弃是从控制制度风险出发的结果。 2、采用t+1的交易形式,即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股票,不得在当日进行买卖。之前投资者讨论比较激烈的便是创业板股票是否会实行t+0的交易制度?实行t+0的确能起到活跃股市交易的目的,但同时也会极大地助长投机的氛围,而创业板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高投机的市场,加上我国目前投资者的结构极不合理,投资的主体仍然是个人投资者,他们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因此,扬弃t+0的交易形式比较切合我国的实际。 3、对投资者的进入门槛没有明确限制,即没有限制投资者的开户金额和每笔交易量。之前,投资者对这一问题讨论得比较多的是创业板应该限制小资金量的投资者进入,从抗风险的角度出发,这种观点无疑具有许多的支持者,但另一方面,由于交易规则中已经采用了前面两条规定,增大了股市交易清淡的可能,如果再给投资者进入股市加以资金量上的限制,将有可能形成火上加油的局面,因此,不限定投资者入市的门槛相对比较合理。 二、咨询文件制定的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同深沪主板市场相比,其区别主要体现在: 1、增大了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咨询文件规定证券上市首日与主板市场一样不设涨跌幅限制,但这以后涨跌幅限制的比例为20%,而深沪主板的涨跌幅限制为10%,对于特殊处理的st股票实行的涨跌幅限制为5%,pt股票的涨幅限制为5%但对跌幅不作限制。从对比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创业板对涨跌幅的限制还是比较谨慎,没有采取许多境外市场的不设涨跌幅限制的做法,同时也从市场上广泛讨论的涨跌幅30%的限制下降到20%。 2、对上市首日的竞价规则作了不同的规定。咨询文件规定,创业板股票在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元。而主板的深沪市场则作了不同的规定:深交所规定上市首日的开盘价相对于发行价的波动幅度不得超过15元,而开盘后每次成交价格的不能超过5元,上交所只对开盘后每次成交价格的涨跌幅度作了不超过15%的规定。从对竞价规则的不同规定来看,创业板对股票上市首日竞价范围的规定要大得多,这一点是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风险的充分认同,给投资者更大的选择空间,其目的是想通过投资者在股票首日上市的时候将该股的风险充分消化,同时配合t+1的交易形式及以后交易涨跌幅的限制控制投资者首日交易的投机性。 3、依据创业板特性制定了相应的停市规定:创业板指数在交易日上午10:45、下午2:15之前较前一个交易日下跌幅度达10%,创业板临时停市30分钟,这种措施在一个交易日只实行一次;创业板指数较前一个交易日收盘指数下跌幅度达到15%时,创业板当日停市。这两点关于停市的规定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整个市场的风险。 三、对咨询文件中创业板交易规则的总体评价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咨询文件制定的创业板交易规则整体上趋于保守,从防范风险的角度来看,这一点比较符合目前国内外的实际情况:(1)当前,境外创业板市场的整体走势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处于比较低迷的状况,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便是前期高科技网络股的爆炒,而交易制度的相对宽松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股市泡沫成份的加剧,因此,从吸取教训的角度来说应该制定相对保守的交易规则。(2)从国内的实际情况来看,主板市场的投机氛围已经相当强,平均市盈率在60倍左右,投资者中个人投资者又占有90%多的比重,创业板市场由于降低了上市门槛的关系本身就具有高投机的特性,因此,从适应我国当前实际的投资状况出发,制定相对保守的交易规则比较合理。
交易创业板股票需要开通权限,交易规则和其他股票是一样的

6,创业板中小板主板交易规则有什么不同

首先这种分类方式按照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层次结构划分的,而且除两大主板市场上交所、深交所外的两个市场都只存在于深圳交易所。  主板市场:是一国国内最重要的证券市场。一般对企业的资本条件、盈利水平等指标要求都比较高,有“宏观经济晴雨表”之称,现阶段一般称两个交易所的主板与中小企业板为我国证券市场主板市场。  中小企业板:2004年5月批准设立,交易实行4独立“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2不变(遵循与主板市场相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遵循主板市场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  创业板市场:2009年10月23日正式启动。市场主要面向成长型创业企业。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支持市场前景好、劳动能力强、就业机会多的成长型创业型企业,特别是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创业板市场的退出的对于提供我过市场运行效率吧及竞争力有重要作用,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对于创新型企业融资、提高企业知名度分担风险等有重要作用。  新三板市场:也称场外交易市场(OTC)企业只能向特定机构与个人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
没有什么不同呀
创业板的交易权限是要单独去开通的。主板和中小板只要开了沪深股东账户就行了。创业板的话,如果你交易经验在两年以上,t+2就可以开了,如果是没满两年,t+5可以开。其他的交易规则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像中小板还有一个3%的价格笼子
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之比较 中小板市场是中国的特殊产物,是我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中小企业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差异在于,中小企业板主要面向已符合现有上市标准、成长性好、科技含量较高、行业覆盖面较广的各类公司。创业板市场则主要面向符合新规定的发行条件但尚未达到现有上市标准的成长型、科技型以及创新型企业。 有专家认为,中国的中小板市场是为中小企业融资而设立的,显然不属于主板市场,与创业板有类似之处。一旦监管体制、上市资源改变,中小板市场很有可能转变为创业板市场。目前,一些快速成长企业就在中小板上市,说明两者的区分并不严格。创业板推出后,市场划分就会产生混乱:既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划分成中小板市场与大盘股为主的沪市主板市场,又按照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划分为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 这就带来了下一个难题,即制度与监管创新的问题。创业板需要一套与主板不同的监管系统,它与主板市场上市资源不同,而且要求效率更高、监管更严,还必须要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如果继续实行目前的监管体制,与主板市场无异,那么效率是不能保证的,创业板也就名存实亡。并且,如果上市资源过少,另立监管系统就属于行政资源的浪费。国外的创业板就曾有失败的例子,1997年创立、2003年关闭的德国新市场倒闭的原因就在于监管与上市资源的劣质化。 既要设立创业板,又要节约目前的行政资源,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创业板与中小板市场合二为一。将传统中大型企业全部转向主板市场,保留新兴的中小企业与以后的创业公司合为一体,统称创业板。如此划分清晰之后,监管资源就不会在市场的重复中无谓地浪费掉,而中国的创新型企业、高科技企业、快速成长企业与风投公司也找到了一个资本市场的接口。但就目前来看,我国的中小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还不能那么快进行合并。 二板市场为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技术创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方便的融资渠道(Financing Channels),也为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提供了成功退出的市场渠道。二板市场实行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交易系统和上市规则,它是与主板市场平行的另一个市场,是与主板市场相互补充的长期资本市场。不能简单地将二板市场看做技术创新项目的孵化器,更不能将二板市场视为“垃圾上市公司”的收容所。在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发展壮大之后也不一定要转移到主板市场。例如,美国的思科、微软等信息科技产业巨头,一开始在纳斯达克上市,后来成为美国乃至世界大公司之后也并未脱离二板市场而进入主板市场。
在发行时的条件是不同的,创业板又被称为二版市场,是规模比较小但预期前景比较好的主要是科技类公司上市的市场,比较著名的是美国的纳斯达克。创业板上市门槛主要有两条定量业绩指标,一是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二是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只要符合其中的两条指标中的一条便达标。 主板三年稳定经营,三年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利润超过3000万,三年净现金流量超过5000万,三年营收超过3亿,无形资产不得超过总资产20%,且无为弥补亏损三板市场为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继续流通的场所。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者均为T+1操作,正常开市均可买卖。而三板则应视具体情况而论,名称后面分别有1、3、5表示每周交易一次、三次和五次,股票名称后面是1表示每周五交易;名称后面是3表示每周一、三、五交易;名称后面是5表示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均可交易。涨跌幅方面:主板市场为10%,ST类为5%;三板市场均为5%。

7,创业板的股票交易有那些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规则(送审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第二节交易席位 第三节交易品种 第四节交易时间 第五节交易主体 第三章证券买卖 第一节交易单位、报价单位 第二节价格涨跌幅限制 第三节委托 第四节申报 第五节竞价与成交 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项 第一节开盘与收盘 第二节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 第三节除权除息 第四节大宗交易 第五章交易信息 第一节交易信息管理权 第二节行情揭示 第三节股价指数 第四节公开信息制度 第六章交易异常情况 第七章交易纠纷 第八章交易费用 第九章罚则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创业板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国 务院关于设立创业板市场的决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1.2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本所" 创业板上市证券(以下简称"证券 ")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创业板上市债券和债券回购的交易规则,本所另行规定。 1.3创业板市场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4创业板市场采用无纸化的电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2.1.1创业板交易场所,由交易主机、交易席位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组成。 2.1.2交易主机接受申报指令进行撮合,并将成交结果发送给会员。 第二节交易席位 2.2.1交易席位 以下简称"席位" 是会员在本所进行证券交易的通道。 2.2.2席位的交易品种和买卖权限由本所规定。 2.2.3每个席位应当具备至少一种通信备份手段,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 2.2.4会员在本所办理席位开通手续后,方能进行证券交易。 2.2.5经本所同意,席位可以在会员之间转让。 未经本所许可,禁止会员将席位以出租或承包等形式交由他人使用。 2.2.6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设置创业板专用席位。 专用席位只能由持有人自用,不得用于代理其他投资者买卖证券。 专用席位持有人应当遵守本规则关于会员的规定。 第三节交易品种 2.3.1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 (一)股票; (二)投资基金 (三)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 府债券等); (四)债券回购; (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可在创业 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第四节交易时间 2.4.1创业板市场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每交易日上午9 00至9 25为集合竞价时间;上午9 30至11 30,下午 1 00至3 00为连续竞价时间。 遇国家法定假日及本所公告的休市时间,创业板市场休市。 本所认为必要时,经证监会批准,可以变更创业板市场交易时间。 2.4.2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第五节交易主体 2.5.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 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2.5.2会员应当根据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在创业板市场从事证券代理 买卖业务或证券自营买卖业务。 2.5.3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应当委托会员代理。 2.5.4本所可以依法限制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及
我先告诉你,创业板风险很大!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曹勇志 倍受瞩目的创业板咨询文件于近日通过互联网及证券媒体与广大投资者见面,从投资者普遍关心的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来看,咨询稿的条例明显是从积极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就市场广泛讨论的焦点在规则中作了较为谨慎地处理。 一、咨询文件对市场普遍争论的主要问题作了以下规定: 1、交易方式采用电脑集中竞价的指令驱动交易机制,未采用投资者中广泛讨论的类似于美国NASDAQ市场的报价驱动交易机制(即“做市商”制度)。之前,投资者中普遍讨论的是我国创业板市场是否应该采用“做市商”制度的问题?“做市商”制度能有效地活跃市场的交易状况,可以克服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价格波动幅度大,容易出现交易清淡的局面,但对于我国而言,券商的风险控制能力有限,能否适应坐庄的要求面临很大的风险,因此,咨询文件对“做市商”制度的放弃是从控制制度风险出发的结果。 2、采用T+1的交易形式,即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股票,不得在当日进行买卖。之前投资者讨论比较激烈的便是创业板股票是否会实行T+0的交易制度?实行T+0的确能起到活跃股市交易的目的,但同时也会极大地助长投机的氛围,而创业板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高投机的市场,加上我国目前投资者的结构极不合理,投资的主体仍然是个人投资者,他们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因此,扬弃T+0的交易形式比较切合我国的实际。 3、对投资者的进入门槛没有明确限制,即没有限制投资者的开户金额和每笔交易量。之前,投资者对这一问题讨论得比较多的是创业板应该限制小资金量的投资者进入,从抗风险的角度出发,这种观点无疑具有许多的支持者,但另一方面,由于交易规则中已经采用了前面两条规定,增大了股市交易清淡的可能,如果再给投资者进入股市加以资金量上的限制,将有可能形成火上加油的局面,因此,不限定投资者入市的门槛相对比较合理。 二、咨询文件制定的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同深沪主板市场相比,其区别主要体现在: 1、增大了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咨询文件规定证券上市首日与主板市场一样不设涨跌幅限制,但这以后涨跌幅限制的比例为20%,而深沪主板的涨跌幅限制为10%,对于特殊处理的ST股票实行的涨跌幅限制为5%,PT股票的涨幅限制为5%但对跌幅不作限制。从对比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创业板对涨跌幅的限制还是比较谨慎,没有采取许多境外市场的不设涨跌幅限制的做法,同时也从市场上广泛讨论的涨跌幅30%的限制下降到20%。 2、对上市首日的竞价规则作了不同的规定。咨询文件规定,创业板股票在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元。而主板的深沪市场则作了不同的规定:深交所规定上市首日的开盘价相对于发行价的波动幅度不得超过15元,而开盘后每次成交价格的不能超过5元,上交所只对开盘后每次成交价格的涨跌幅度作了不超过15%的规定。从对竞价规则的不同规定来看,创业板对股票上市首日竞价范围的规定要大得多,这一点是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风险的充分认同,给投资者更大的选择空间,其目的是想通过投资者在股票首日上市的时候将该股的风险充分消化,同时配合T+1的交易形式及以后交易涨跌幅的限制控制投资者首日交易的投机性。 3、依据创业板特性制定了相应的停市规定:创业板指数在交易日上午10:45、下午2:15之前较前一个交易日下跌幅度达10%,创业板临时停市30分钟,这种措施在一个交易日只实行一次;创业板指数较前一个交易日收盘指数下跌幅度达到15%时,创业板当日停市。这两点关于停市的规定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整个市场的风险。 三、对咨询文件中创业板交易规则的总体评价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咨询文件制定的创业板交易规则整体上趋于保守,从防范风险的角度来看,这一点比较符合目前国内外的实际情况:(1)当前,境外创业板市场的整体走势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处于比较低迷的状况,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便是前期高科技网络股的爆炒,而交易制度的相对宽松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股市泡沫成份的加剧,因此,从吸取教训的角度来说应该制定相对保守的交易规则。(2)从国内的实际情况来看,主板市场的投机氛围已经相当强,平均市盈率在60倍左右,投资者中个人投资者又占有90%多的比重,创业板市场由于降低了上市门槛的关系本身就具有高投机的特性,因此,从适应我国当前实际的投资状况出发,制定相对保守的交易规则比较合理。
咨询文件制定的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同深沪主板市场相比才
具体交易规则还没有出台,等待中
创业板风险很大!
创业板与主板交易规则有六大不同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 刘令仪 近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对创业板规则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创业板 市场,深交所通过互联网公布了《创业板市场规则咨询文件》。我们就创业板交 易规则与主板交易规则的异同点作如下分析: 1.创业板涨跌幅限制与主板不同 深交所对创业板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证券在 上市首日证券不设涨跌限制,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 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是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元。而上交所对开盘后每次 成交价格的涨跌幅作了不超过15%的规定。本次披露的涨跌幅限制较前期讨论的 30%有所缩小,体现了管理层指定规则时相对审慎的原则。 2.创业板每笔申报的数量有最高限制 创业板每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主板在这一方面似乎没有明确的限 制。这种对于最大申报数量的要求体现了交易所从创业板上市证券规模相对较小 出发,太大笔的委托可能造成市场的巨幅波动的考虑。 3.创业板制定了明确的停市规定 创业板条例规定:在交易日上午10:45、下午2:15之前较前一交易日收盘 指数下跌幅度大于10%,创业板临时停市30分钟。一个交易日内临时停市措施只 执行一次。创业板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下跌幅度达15%,创业板当日将停 市。在市场发生大幅下跌情况下,交易所借鉴国际经验实施停市制度,有助于投 资者冷静心态,达到控制市场风险的作用。 4.创业板开盘前将揭示可能出现的开盘价 根据规定,创业板每个交易日上午开盘集合竞价期间,自确定开盘价前10分 钟起,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开盘价。可能开盘价是指对截止揭示时所有申报按 照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价格。这点使投资者在参与集合竞价的过程当中得到了更 多的信息披露。 5.对交易主体的规定基本与主板相同 创业板交易规则显示,开立交易所帐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可 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由此可见,交易所并没有对入市资金下限以及单比委托 资金下限提出特殊要求。这体现了在机会面前,无论资金大小,所有投资者机会 均等的原则。 6.创业板交易方式依然采用电脑集中竞价方式和T+1的交易制度 创业板交易方式依然采用电脑集中竞价方式,并未采用国际上的“做市商制 度”。并依旧采取T+1的交易交收方式。现阶段国人投机情绪高涨,在相当长的 时间内创业板市场出现交易清淡的可能性较小,且国内券商控制做市风险的能力 有限,因此实施集中竞价及T+1的交易方式对控制市场风险、抑制市场投机气氛 将起到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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