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行股票的条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股票的条件

2,股份发行的条件

根据《证券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公司法》有关发行新股的条件,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也可以向原股东配售。《公司法》第137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公司预期利润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其中,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条件的限制。另外,《公司法》在第四章第一节中对新股发行作了其他的规定,也应适用。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发行股票与增资发行股票程序上有所不同。

股份发行的条件

3,企业发行股票时如何记账

合并的相关费用包括权益证券的发行费用、合并费用首先冲减股票溢价,溢价不够冲销的部分,冲销留存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发行费用在溢价里充低。
发行股票做帐方法如下: 借:银行 贷:股本 --股票面值乘以发行数量 资本公积--发行总额减去面值部分的溢出额(发行费用也扣减在此处)。 股票发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企业发行股票时如何记账

4,简述股票发行和上市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你好! 股票发行有三重意义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但未公开发行 2.公司股票开始公开发行,但未上市 3.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后,发行新股上市 至於股票上市,即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经过承销商辅导一段时间,报经交易所实地审查通过,其股票即可挂牌上市。此后,买卖该公司股票,必须经过集中市场撮合的公开手续。 由以上说明可知,股票发行和股票上市的关系与联系。

5,股票发行条件的概述

在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的情况下,一国的法律法规对股票发行规定若干实质性的条件,这些条件因股票发行的不同类型而有所区别。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的法规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分别作出规定。
上市公司的要求和标准具体是:   一是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是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四是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是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反企业经营法的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符合了上述条件,才能申请上市,成为一家上市公司。

6,发行股票的条件和主要程序有哪些

您好,就现阶段讲,我国企业申请发行股票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必须是股份公司。 (2)妻有桩全的橱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3)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要有一定的自有资本。 (4)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至少应有3名发起人;发起人认购的胶份应至少占发行总额的30,这是对新成立的股份公亩的特别要求。 (5)再次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必须在再次申请发行般察俞的两年内保持无经营亏损。 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1)起草申请发行股票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和文件。 (2)委托知名度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为其资本评估。 (3)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需要先向计划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报批手续。 (4)委托证券公司作为承销机构。 我国股票发行的基本程序: .1。股票发行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耍求提出发行服票的申请。首次发行服票的新公司,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①发行股票巾请表,这包括:发行公司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所发行股票的名称、种类,本次发行的范围、总额,每股金额,工西注册登记悄况,发行股票的用途,股息红利分配方式等,②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③企业章程,④发行股票的章程,⑥股票发行的可行性分析报告,⑥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总额的30%以上的验资证明,⑦发行的股票所筹资金若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批准文件。 公司再次发行股票,除申报上述文件外,还应向主管机关申报如下文件:①董事会关于再次发行股票的决议,②经注册会计师查核签证的最近两年年度的财务报表。 现有企业实行股份判而发行股票时,除申报上述有关文件外,还应向主管机关申报以下文件:①省(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实行股份制的文件或实行股份制的方案,②由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资产的报告。 2。有关审批机关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按有关政策进行审批。 3。主管机关审定股票式样。 4。发行人在获准发行股票后,一般应在三个月完成股票发行。 5.承销机构(证券公司)接受发行人委托的股票承销.业务。 6。投资者购股并在承销机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你这绝对是通过识别图片搞出来的文字,错别字这么多。。。
51资金项目网专家团队为您解答:1.发行准备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成股票发行的基础工作、股票发行与上市的辅导、各种募股文件的准备。首先,公司或拟设立的股份公司要制订股票发行计划,股票发行计划的内容包括股票发行的前景与可能的影响因素、发行 成本、股票种类、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中介机构的聘请等。其次, 聘请中介机构并进行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我国的股票发行现阶段只能采 取包销方式,因此要聘请承销商,此外还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帮助发行人准备各种法律文件。由于我国很多企业对股份制与证券市场的了解不多,因此需要承销商对这些准备发行股票的公司或企 业进行规范化培训、辅导与监督,期限为一年。最后,承销商、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还要给发行人准备招股说明书或配股说明书、资产评估报 告、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意见、法律意见书与律师_t作报告以及辅导报告等文件或材料。 2.申请与审批 在完成发行股票的基础工作之后,发行人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发行申请,并须得到批准。申请与审批一般要经过下述程序:①拟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在获得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向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②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对发行人所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核,汇总后初步审定发行人的预选资格;③在获得中国 证监会的核准后,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材料,提出上市申请,证券 交易所审查通过后,出具上市承诺书;④证监会派出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复审;⑤证监会发行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交由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复审,发审委以投票方式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并提出审核意见;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后,由中国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并就股票发行方案进行审核。 3.公开发行股票 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即可公开发行股票,步骤包括发出发售 股票的要约(招股说明书),投资者向发行人认购,发行人与承销商依据一定 的规则确认有效认购的投资者,发行人与认购者相互交付款项与交割股份。

7,论述股票原始发行的条件

不知道你要的是这个不?? 主要是你题目感觉有点怪 发行的条件 还有原始的发行条件 搞不懂 股票发行条件:是股票发行者在以股票形式筹集资金时必须考虑并满足的因素,通常包括首次发行条件、增资发行条件和配股发行条件等。在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的情况下,一国的法律法规对股票发行规定若干实质性的条件,这些条件因股票发行的不同类型而有所区别。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的法规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分别作出规定。编辑本段发行条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生产经营合法;3年内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变化;股权清晰。发行人应具备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的独立性。发行人应规范运行。发行人财务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①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②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③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④至今连续1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⑤至今连续1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依照2009年3月发布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主要应符合如下条件:(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至今连续两年连续盈利,至今连续两年净利润累积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发行人至今连续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至今连续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至今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3000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至今连续1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创业板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职责。发行人应当保持业务、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的持续稳定,规定发行人至今连续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应当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至今连续3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至今连续3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之前,但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为规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行为,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5月制定并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一般性条件及上市公司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作出了规定。(1)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一般规定。包括上市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上市公司至今连续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上市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规行为。(2)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条件。除一般规定的条件以外,还有以下条件:①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②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③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3)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增发)的条件。除一般规定的条件以外,还有以下条件:①至今连续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为计算依据;②除经融类企业外,至今连续1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控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③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交易日的均价。(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可转换债券按附认股权和债券本身能否分开交易可分为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和非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前者是指认股权可以与债券分开且可以单独转让,但事先要确定认股比例、认股期限和股票购买价格等条件;后者是指认股权不能与债券分离,且不能单独交易。除一般规定的条件以外,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至今连续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为计算依据;②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低1期末净资产额的40%;③至今连续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公司至今连续1期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②至今连续3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③至今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④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至今连续1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权金额。(5)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②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③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④本次发行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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