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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利股份可转债需买多少钱股票才能配售

只需要买2手股票就可以。配债情况:每股可配售5.3170元苏利转债。买入2手(100股)苏利股份,可配售200*5.3170=1063.4元,大概需要4010元,可获配1手苏利转债。买入3手(100股)苏利股份,可配售300*5.3170=1595.1元,大概需要6015元,可获配1或2手苏利转债。

苏利股份可转债需买多少钱股票才能配售

2,可转债配售可以配售多少张

如果投资者想参与配售,无论配售是否成功,都要关注配售比率。 这是因为,可转债采取取整配售的原则,如果可配售可转债价值的少于1000元,则视为该投资者放弃配售;如果大于1000元却少于2000元,则超过1000元的部分也视为弃购。总之,投资者只可配售到1000元整数倍价值的可转债。国金有6大特色服务:7x24的开户服务;账户专属财务管理方案;理财产品精准匹配服务;更高品质股票咨询;股票快速交易及行情服务;更丰富的用户互动服务。【欢迎点击了解更多】可转债除了可以申购外,还可以参与配售,可转债配售之前需要持有一定数量的正股,上市公司再按照一定的比例对投资者配售可转债。转换债务的销售比例是每股能销售多少元可转换债务。 各大企业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务的销售比例不同,主要在于企业上市公司融资需求的高低,发行量多则销售比例高。 可转换债务的销售比例一般在公告中公布。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证券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国金证券。国金证券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控制度,始终坚持合规管理和稳健经营;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的整体状况及市场竞争力处于证券行业领先水平,并且连续5年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工作中获A级,在同行业中得到很高的美赞度。

可转债配售可以配售多少张

3,可转债配售比例一般多少

可转债没有配售比例,可转债是通过打新或者上市后在交易所购买所得,配债有配售比例,各股票的配售比例不同,投资者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上海市场:可配售手数=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股数×配售比例/1000,深圳市场:可配售张数=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股数×配售比例/100。配债是指上市公司向股东配售可分离交易型可转债,即如果投资者持有该公司的股票,就能获得该公司发行债券的优先认购权;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和转换为股票双重性质的债券。扩展资料:一,配售原因上市公司之所以要进行可转债配售,是因为可转债的转股特性,即在转股期内,可转债持有者可以将手中的可转债转换成公司的股票。其中之一是股东权益被稀释。假设甲公司发行了一只可转债,股东张三是甲公司股东,他决定不使用配售权利。那么当可转债持有者转股之时,甲公司的总股本增加。因为张三的持股数量没变,所以他的股份占比就减少了,即股东权益被稀释。可转债持有者为什么要转股?当然是有利可图,但有什么“利”可图呢?其中之一就是转股价与正股价的价差(转股价是可转债转成股票的价格,正股价是股票本身的价格)。四,可转债是上市公司为了融资向投资者发行的一种普通债券,具有股票和债券双重属性,投资者可以利用可以转债进行套利,其6种套利方法如下:1、折价转股套利投资者以约定价格转股,当转股后成本低于正股价的时候,卖出即可获利。2、正股涨停转股套利正股涨停后,投资者无法买入正股,可借道转债买入,如果次日继续涨停,则出现套利机会。3、博弈回售套当出现拉抬股价的情况时,投资者可以用折价转股套利,即在转股价70%附近反复买入卖出,获得套利;当出现下调转股价的情况时,投资者可以买入转债,用博弈下调转股价套利策略4、博弈下调转股价套利当上市公司下调转股价的时候,转股的动机一般来说非常强烈,此时买入转债,如果能够成功转股,套利成功,获利空间也比较大。5、配售套利投资者可以提前买入正股,等待拉升;而在可转债公开发行时,配售到相应的转债之后,转债上市价格上升,进行套利。6、博弈强赎倒计时套利当正股价持续10天在转股价130%以上的时候,就是博弈套利的时机,一般这个时候可能出现股价在130%上下波动的情况,此时可以反复买卖正股,形成套利。

可转债配售比例一般多少

4,可转债配售比例一般多少

可转债没有配售比例,可转债是通过打新或者上市后在交易所购买所得,配债有配售比例,各股票的配售比例不同,投资者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上海市场:可配售手数=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股数×配售比例/1000,深圳市场:可配售张数=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股数×配售比例/100。拓展资料:可转换债券有若干要素,这些要素基本上决定了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条件、转换价格、市场价格等总体特征。⒈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都规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在该期限内,允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⒉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转换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债券时的票面利率(或优先股股息率),发行人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一般低于相同条件的不可转换债券(或不可转换优先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半年或1年付息1次,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应偿还未转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1期利息。⒊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普通股票的股数。用公式表示为:转换比例=可转换债券面值_转换价格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价格。用公式表示为:转换价格=可转换债券面值_转换比例⒋赎回条款与回售条款。赎回是指发行人在发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提前赎回未到期的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一般是当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公司可按照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买回发行在外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是指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换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可转换债券卖给发行人的行为。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是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规定的赎回行为和回售行为发生的具体市场条件。⒌转换价格修正条款。转换价格修正是指发行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债券后,由于公司送股、配股、增发股票、分立、合并、拆细及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引起公司股票名义价格下降时而对转换价格所做的必要调整。

5,可转债配售比例是怎样的

可转债没有配售比例,可转债是通过打新或者上市后在交易所购买所得,配债有配售比例,各股票的配售比例不同,投资者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上海市场:可配售手数=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股数×配售比例/1000,深圳市场:可配售张数=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股数×配售比例/100。配债是指上市公司向股东配售可分离交易型可转债,即如果投资者持有该公司的股票,就能获得该公司发行债券的优先认购权;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和转换为股票双重性质的债券。拓展资料:转债,全名叫做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CB)。可转债在市场上具有双重人格,当其标的股票价格上涨甚高时,可转债的股性特重,它的Delta值几乎等于1。转债,全名叫做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CB)以前市场上只有可转换公司债,现在台湾已经有可转换公债。转债不是股票哦!它是债券,但是买转债的人,具有将来转换成股票的权利。简单地以可转换公司债说明,A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言明债权人(即债券投资人)于持有一段时间(这叫闭锁期)之后,可以持债券向A公司换取A公司的股票。债权人摇身一变,变成股东身份的所有权人。而换股比例的计算,即以债券面额除以某一特定转换价格。例如债券面额100000元,除以转换价格50元,即可换取股票2000股,合20手。如果A公司股票市价已涨到60元,投资人一定乐于去转换,因为换股成本为转换价格50元,所以换到股票后立即以市价60元抛售,每股可赚10元,总共可赚到20000元。这种情形,我们称为具有转换价值。这种可转债,称为价内可转债。反之,如果A公司股票市价已跌到40元,投资人一定不愿意去转换,因为换股成本为转换价格50元,如果真想持有该公司股票,应该直接去市场上以40元价购,不应该以50元成本价格转换取得。这种情形,我们称为不具有转换价值。这种可转债,称为价外可转债。乍看之下,价外可转债似乎对投资人不利,但别忘了它是债券,有票面利率可支领利息。即便是零息债券,也有折价补贴收益。因为可转债有此特性,遇到利空消息,它的市价跌到某个程度也会止跌,原因就是它的债券性质对它的价值提供了保护。这叫Downside protection 。因此可转债在市场上具有双重人格,当其标的股票价格上涨甚高时,可转债的股性特重,它的Delta值几乎等于1,亦即标的股票涨一元,它也能上涨近一元。但当标的股票价格下跌很惨时,可转债的债券人格就浮现出来,让投资人还有债息可领,可以保护投资人。

6,股票可配售可转债比例如何计算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公司老股东进行配售,采用的配售比例方法并不一定相同,以深市的鞍钢转债(125898)和沪市的机场转债(100009)为例:鞍钢转债(125898)配售比例与配售方法为按每股鞍钢新轧A股股票配售2元可转债的比例进行配售。本次优先配售采取取整的办法,实际配售量以1000 元为单位,凡按照配售比例计算出配售量不足仟元的部分, 视为投资者放弃。举例如下:如在配售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某鞍钢新轧A股股东持有400股鞍钢新轧A股股票,按配售比例计算配售数量800元可转债,根据取整配售原则,此数量少于1000元,视为该投资者放弃配售;如某投资者持有600股鞍钢新轧A股股票,按配售比例计算配售数量1200元可转债,根据取整配售原则,该投资者实际可配售1000元,其余200元视为该投资者放弃;如某投资者持有2800股鞍钢新轧A 股股票,按配售比例计算配售数量5600元可转债,根据取整配售原则,该投资者实际可配售5000元可转债,其余600元视为该投资者放弃。上述配售量的计算按股票帐户进行,同一股票帐户中托管在不同券商处的鞍钢新轧股股票数量将按同一股票帐户进行累加,根据累加额计算该股票帐户可获配数量。机场转债(100009)在对老股东配售时,规定的配售方法为:以截止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持有的股份数,按每100股可认购2 张的比例计算,以四舍五入原则取整为1手的整数倍。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的机场转债手数计算公式为:可配售可转债手数=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股数×2/1000(四舍五入取整)。每个股票帐户的认购数量不得低于1手(10张), 超过1手的必须为1 手(10张)的整数倍。投资者应详细阅读关于配售部分的内容。扩展资料: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7,股票正股要持有多少股才能配债是怎么算的呢

劳动关系不仅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其它社会关系的显著因素。不管是从其定义的范围,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以及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上看,冲突都伴随着劳动关系的运行,并导致了各种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形成。广义上讲,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不仅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其它社会关系的显著因素。不管是从其定义的范围,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以及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上看,冲突都伴随着劳动关系的运行,并导致了各种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形成。广义上讲,劳动关系是指以工业化大生产为社会背景下,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以及相关组织为实现劳动过程所构成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以生产过程的开始和延续为共同目标,以劳动的组织为核心,是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相互作用关系。    冲突性作为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已经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可,不管是从多元主义的角度,如将劳动关系认为是工作调整,[21生产的社会调节,【31效率、公平和发言权的发展;【41还是从马克思主义角度,如阶级冲突、¨1社会运动、¨1结构性对抗¨1等观点。虽然他们对冲突的解决方法不同,但是都将利益冲突作为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和调节对象。从广义上讲,现代社会中的劳动关系是以雇佣关系为基础,以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为行为框架,以政策和制度为背景,劳动的主体由工作场所中的关系扩展到社会范围内的关系。从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角度看,在劳动关系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的社会地位和对生产资料的不同占有程度,决定了他们在劳动过程中的不同需求,这就成为劳动关系中冲突产生的客观和主观的基础。    (一)对生产资料占有程度的不同是冲突产生的客娟基础。    马克思主义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论述,不仅是其阶级理论的基础。也为理解劳动关系提供了重要工具。正是对生产资料占有程度的不同。才产生了占有资本和资源并要求扩大和增值的资产所有者,以及不得不通过雇佣劳动交换自身生存和发展所需社会财富的雇佣工人。    当资产所有者在市场上寻找并组织工人进入工厂开始生产,而工人在失去生产资料之后,以自身的劳动力换取报酬的时候,工人的劳动就附属于资本。渖1在这种环境下,生产的展开不再以技术工人为核心,而是以资本为首要条件,不是工人主动生产用于直接交换的物品,而是资本在其组织的生产中利用工人的劳动力,实现资本增值的目的。    在这个过程中。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摆脱了个人开展生产的形式,而以成立企业为雇主的方式,通过提供工作机会,在劳动力市场上寻找能够接受其提出的劳动力价格的工人。而个体在了解自身技术、能力的基础上,寻找有合适报酬的工作。当雇主与工人在一定环境和信息供给下,接受对方的条件,达成以实现生产为目标的协议。在这个劳动和报酬交换过程中,双方对交换条件的决定力是不同的,雇主由于控制了资本这个核心生产要素而明显拥有更多的决定权,员工在只能决定将劳动力出售给某方资本的情况下则处于弱势地位。20世纪中美国的低工资、长工时、失业等劳工问题,就是由于过度劳动供给、劳动市场失灵等导致的雇主在与个人谈判时的优势力量和地位所造成的。f90雇主与工人在劳动关系中实际上的不平等还表现在劳动合同的法律意义上。一方面,从劳动法角度看,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关系是“形式上的平等掩饰着实际的不平等”,而工人对雇主也是一种从属关系,而非财产与人身上的平等关系。【1叫这一关系的本质是劳动对资本的附属,这种不平等关系是劳动关系冲突产生的客观基础。另一方面,由于破坏合同而带给双方损失程度的不同,工人在市场上与雇主的博弈中必然处于劣势。当生产不能展开时,雇主损失的是一部分资本的增加值,而工人则失去收入来源无法进行社会再生产甚至生存。指以工业化大生产为社会背景下,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以及相关组织为实现劳动过程所构成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以生产过程的开始和延续为共同目标,以劳动的组织为核心,是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相互作用关系。    冲突性作为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已经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可,不管是从多元主义的角度,如将劳动关系认为是工作调整,[21生产的社会调节,【31效率、公平和发言权的发展;【41还是从马克思主义角度,如阶级冲突、¨1社会运动、¨1结构性对抗¨1等观点。虽然他们对冲突的解决方法不同,但是都将利益冲突作为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和调节对象。从广义上讲,现代社会中的劳动关系是以雇佣关系为基础,以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为行为框架,以政策和制度为背景,劳动的主体由工作场所中的关系扩展到社会范围内的关系。从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角度看,在劳动关系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的社会地位和对生产资料的不同占有程度,决定了他们在劳动过程中的不同需求,这就成为劳动关系中冲突产生的客观和主观的基础。    (一)对生产资料占有程度的不同是冲突产生的客娟基础。    马克思主义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论述,不仅是其阶级理论的基础。也为理解劳动关系提供了重要工具。正是对生产资料占有程度的不同。才产生了占有资本和资源并要求扩大和增值的资产所有者,以及不得不通过雇佣劳动交换自身生存和发展所需社会财富的雇佣工人。    当资产所有者在市场上寻找并组织工人进入工厂开始生产,而工人在失去生产资料之后,以自身的劳动力换取报酬的时候,工人的劳动就附属于资本。渖1在这种环境下,生产的展开不再以技术工人为核心,而是以资本为首要条件,不是工人主动生产用于直接交换的物品,而是资本在其组织的生产中利用工人的劳动力,实现资本增值的目的。    在这个过程中。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摆脱了个人开展生产的形式,而以成立企业为雇主的方式,通过提供工作机会,在劳动力市场上寻找能够接受其提出的劳动力价格的工人。而个体在了解自身技术、能力的基础上,寻找有合适报酬的工作。当雇主与工人在一定环境和信息供给下,接受对方的条件,达成以实现生产为目标的协议。在这个劳动和报酬交换过程中,双方对交换条件的决定力是不同的,雇主由于控制了资本这个核心生产要素而明显拥有更多的决定权,员工在只能决定将劳动力出售给某方资本的情况下则处于弱势地位。20世纪中美国的低工资、长工时、失业等劳工问题,就是由于过度劳动供给、劳动市场失灵等导致的雇主在与个人谈判时的优势力量和地位所造成的。f90雇主与工人在劳动关系中实际上的不平等还表现在劳动合同的法律意义上。一方面,从劳动法角度看,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关系是“形式上的平等掩饰着实际的不平等”,而工人对雇主也是一种从属关系,而非财产与人身上的平等关系。【1叫这一关系的本质是劳动对资本的附属,这种不平等关系是劳动关系冲突产生的客观基础。另一方面,由于破坏合同而带给双方损失程度的不同,工人在市场上与雇主的博弈中必然处于劣势。当生产不能展开时,雇主损失的是一部分资本的增加值,而工人则失去收入来源无法进行社会再生产甚至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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