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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股票收益

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以购买股票的形式对外投资取得的股利,转让、出售股票取得款项高于股票帐面实际成本的差额,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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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票收益

2,持有期间获得的股票股利是什么意思

持有期间获得的股票股利的意思是持股期间股票价上升了的获利 。  股票股利在会计上属公司收益分配,是一种股利分配的形式。股利分配形式有现金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发股票的方式所支付的股利,通常也将其称为"红股"。  股票股利对公司来说,并没有现金流出,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财产减少,而只是将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化为股本。但股票股利会增加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股数),同时降低股票的每股价值。它不会改变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但会改变股东权益的构成结构。从表面上看,分配股票股利除了增加所持股数外好像并没有给股东带来直接收益,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市场和投资者普遍认为,公司如果发放股票股利往往预示着公司会有较大的发展和成长,这样的信息传递不仅会稳定股票价格甚至可能使股票价格上升。
你的问题有两种理解 1 持股期间股票价升了的获利 2 持股期间公司派息的红利

持有期间获得的股票股利是什么意思

3,外籍人员取得的股票期权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员取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该个人的股票期权奖励,允许其在未来时间内以低于市场价格或相应折扣购买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这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规定如下:外籍人员以折扣价或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其实际购买价与市场价的差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购买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实际价)×股票数量;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上述公式应用应注意以下两点:   1、对该项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计算。   2、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此外,在执行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按照有关规定,需对员工因参加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确定境内或境外来源的,应按照该员工据以取得上述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外工作期间月份比例计算划分。   2、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购买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3、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外籍员工在购买股票后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市场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现阶段的规定,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应按照税法的规定就其成为居民纳税人身份以后取得的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员取得的股票期权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4,股票中的收益是什么意思

对表示没有分配下去的每股收益(没有剔除税金及其他支出部分)。未分配的每股数值比收益每股的数值还要大说明公司利润增长大,分红预期就多,对持有股票的股民是好事。
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以购买股票的形式对外投资取得的股利,转让、出售股票取得款项高于股票帐面实际成本的差额,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股票收益包括股息收入、资本利得和公积金转增收益。 股票升值是股票市价的升值部分,他根据企业资产增加的程度和经营状况股票收益而定,具体体现为股票价格所带来的收益。 股息指股票持有人定期从股份公司中取得的一定利润。利润分配的标准以股票的票面资本为依据。公司发放股息的原则是:必须依法进行必要的扣除后才能将税后利润用于分配股息。其具体的扣除项目和数额比例要视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红利是超过股息的另一部分收益,一般是普通股享有的收益,优先股是不能参加红利分配的。收益率股票收益率是反映股票收益水平的指标1,是反映投资者以现行价格购买股票的预期收益股票收益水平。它是年现金股利与现行市价之比率。本期股利收益率=(年现金股利/本期股票价格)*100%2,股票投资者持有股票的时间有长有短,股票在持有期间获得的收益率为持有期收益率。持有期收益率=[(出售价格-购买价格)/持有年限+现金股利]/购买价格*100%3,公司进行拆股必然导致股份增加和股价下降,正是由于拆股后股票价格要进行调整,因而拆股后的持有期收益率也随之发生变化。拆股后持有期收益率=(调整后的资本所得/持有期限+调整后的现金股利)/调整后的购买价格*100%
是每股盈余(Earnings Per Share)的缩写,指普通股每股税后利润。 EPS(每股盈余)=盈余/流通在外股数。EPS为公司获利能力的最后结果。每股盈余高代表着公司每单位资本额的获利能力高,这表示公司具有某种较佳的能力——产品行销、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等等,使得公司可以用较少的资源创造出较高的获利。 本业的每股获利,通常也代表着该年度所能配发的股利。如果以股利收入的角度来选股,则可以eps作为替代变数。  eps每股盈余 :(税后纯益-特别股股利)/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即每股获利。税后净利=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Earnings Per Share)的缩写,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是指本年净收益与普通股份总数的比值,根据股数取值的不同,有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全面摊薄每股收益是指计算时取年度末的普通股份总数,理由是新发行的股份一般是溢价发行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行新股前的收益。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是指计算时股份数用按月对总股数加权计算的数据,理由是由于公司投入的资本和资产不同,收益产生的基础也不同。  每股收益=利润/总股数  并不是每股收益越高越好,因为还要考虑每股的股价  例如:利润100W,股数100W股 10元/股,此时假设企业股价反映了总资产为1000W  总资产收益率=100/1000*100%=10%  每股收益=100W/100W=1元  另一企业利润100W,股数50W股 40元/股,企业总资产为2000W  总资产收益率=100/2000*100%=5%  每股收益=100W/50W=2元  市盈率=每股市价/每股利润希望采纳
股票是收益(二)指的是本年度前两季的该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是多少,pe(动)指的是动态市盈率,一般用这一个收益(二)的每股收益进行年化,即用上半年第股收益乘以2后得到一个简单年化的每股收益,然后用现在股票的市价除以这一个年化的每股收益即为动态市盈率。一般来说市盈率水平不能用以上数据来说明的,还要看这股票属于什么行业才能判断其市盈率在多少范围内才属于正常,如果是夕阳行业,例如钢铁行业,10到15倍市盈率才属于正常范围,故此市盈率也要看行业而定的。的确现在很多股票的市盈率都是上百的,说明这些股票的盈利能力不强,股票价格存在泡沫的成分。
收益=股息+(卖出价格-买进价格) 比如你10元每股买进,12元每股卖出,你持股期间每股分红2块,那你的每股收益就是 2+12-10=4元 当然还要除去交易手续费 手续费包括 :印花税 交易佣金 过户费 其中印花税是你交易总额的千分之一,交易佣金各证券公司不同.国家规定是千分之一点五到千分之三 实际上有的公司低于一点五,过户费是没1000股1块

5,员工获得国外股票如何扣税

在股票期权制中,个人取得的是将来购买股份的权利,这个权利赋予被授予人将来既可以选择放弃购买,也可以在未来购买股票的权利,当然决定个人行权与否的关键是行权时股票的市价是否高于当初的行权价,因此个人在行权前是没有收益,也不用征税。 根据财税[2005]35号文件的规定,员工在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也就是说在接受股票期权时不产生纳税义务,也不用纳税。但如果员工在行权日前转让其股票期权的,则此时产生收入,其股票期权转让净收入为就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工次薪金所得征税,征税时间其股票期权转让之月。如果员工到期选择行权,则行权时股票的市价肯定是要高于起初的行权价,即以行权价买入该公司股票,此时由于市场价高于行权价,有收益产生,对于此部分收益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征税时间为其股票期权的行权日所属之月。对于行权后员工转让其行权所获得的股票,即在二级市场转让股票,此时有收益,但对于此部分境内收益暂时免征所得税。如果行权后继续持有,持有期间所获得的股利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时间为公司派发股利之月。 对于非上市公司,由于非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可参考的市场价格,因此其股票期权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则很难确定,为此国家税务总局针对阿里巴巴雇员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专门作出了一个批复,即国税函〔2007〕1030号。根据此规定,公司在给予员工股票期权时如果存在实际或约定的交易价格,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按当时约定的交易价格确定,约定的交易价格与行权价的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市场上存在与该非上市公司股票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类似股票的实际交易价格,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可参照该股票价格确定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不存在,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可以暂按其境外非上市母公司上一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会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来确定,依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股票期权收入应纳税款的计算及举例 按照财税〔2005〕35号规定,个人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我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对于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也就是说股票期权的所得单独计算并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并不是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单独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其中规定月份数为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下面以一例子来具体说明: 境内A企业为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于2005年1月1日授予某高管人员张某10万股股票期权,行使期限为5年,约定价格为当年1元/股。如果到了2010年1月10日,公司上市的股票价格上涨到5.8元/股,张某行权,即按1元/股购进10万股该公司股票,不考虑其他税费。另张某还获得当月工资收入约6000元,月度业绩奖3000元。则张某在2010年1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分为两部分计算: 首先按照税法计算张某该月工资薪金应交的个人所得税:工资所得应纳税额=(6000+3000-1600)×20%-375=1105元。然后按照财税[2005]35号文件的规定,单独计算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额=〔100,000×(5.8-1)÷12×25%-1375〕×12= 1035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45%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5,375,则张某在2010年1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05+103500=104605元。 如果张某将行权后所买进的股票于2010年3月以每股8元的价格价格出售50000股,则此时获得的价差收入为资本利得收入,而对于个人行权后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我国现行税法和政策的规定是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由于该公司为境外上市的企业,因此张某3月份转让转让股票应纳税额=50000×(8-5.8)×20%=22000元。如果该企业在境内上市,则对于张某转让股票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张某继续持有其手中剩余股票,2011年6月其手中剩余50000股每股分得现金股利0.2元。对于员工因拥有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获得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减半征收。此时张某2011年6月股息所得应纳税额=50000×0.2×20%=2000元。如果A企业为境内上市的企业,则张某获得的现金股利的应纳税额为1000元.
目前还没有设置证券投资方面的资本利得税收制度,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一般都在营业税中扣去!主要看你企业的营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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