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控为什么不回购股票,分红不错又有现金为什么不回购
来源:整理 编辑:双城财经 2023-10-12 14: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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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红不错又有现金为什么不回购
分红后除权,已经让很多中国股民不理解,纷纷在那里骂分红没用了。回购股票属于更高级的做法,需要市场成熟度更高,股民素质更好才行。目前A股做股票回购注销,恐怕很难给市场刺激作用。
2,一个公司它的业绩有百分之百它们为什么不回购自己公司的股票而是
公司购买自己的股票会引起股东与公司法人的混淆,故法律只规定极少数公司可以自己回购股票的情形。注意区分股东购买和以公司名义购买的区别。
股市就是资本家扩大自己的企业的目的【主要目的】圈钱 艺术模式可以再融资啊 啊天啊加油哦
3,公司既然有闲置资金理财为什么不回购股票
1. 因为公司自己也知道,自己公司的股票不值这个价钱。2. 回购股票短期不能卖出。3. 回购股票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理财资金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盈利来源,可以作为一项收入,但回购股票则不是出于财务需求,比如说:1、回购后注销,理论上公司回购股票的目的就应该是注销,这样子总股本会减少,对于公司来说,就等于是把钱扔水里;2、防止收购,减少被恶意收购的可能性;3、推高股价或防止股价下跌,但这项操作在国内基本是边缘地带,上市公司一般不会冒这种风险来推高自家股价;4、雇员福利,回购的股票用来推行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进行业务激励等;5、其他目的,比如作为库藏股用于今后的可转债发行,或者优化资本结构等等综上可见,理财是财务目的,而回购股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管理目的,所以两者之间并没有可比性1. 因为公司自己也知道,自己公司的股票不值这个价钱。2. 回购股票短期不能卖出。3. 回购股票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能够回购本公司股票吗
经过证监会批准才能回购本公司股票,否则属于哄抬股价,扰乱股市行为可以 不过就是这句话 将自己的钱从左口袋放到右口袋 一样上市公司在五种情况下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一是保持公司的控制权;二是提高股票市价,改善公司形象;三是提高股票内在价值;四是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股制度的实施;五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回购本公司股票,主要的不是熊市见底的信号,首要的、主要的是个股见底的信号。个股见低未必就是整个市场见底,当然市场见低也未必就是个股见底,二者相关但不能划等号。其他国家早就可以了,中国好像还不行.原因很简单,中国的股票市场还不成熟,让公司回购股票的话.就会让股民疯狂跟风买进,这很容易被别人利用.为了让市场安稳的成长,就只能限制不能回购本公司股票.以后随着股票市场慢慢成熟,这个限制会取消的.com/view/971498完全能够。 但是一般如果没有特别目的的情况下是比较少公司会回购。 百度百科里有很充分的理由,太长了我不黏贴过来了://baike.htm“既然公司可以,为什么不允许股东回购本公司股票”——除以要约收购的比例跟外资持股限制比例达到了之外,是没有其他主要的限制的了,自己看了: http
5,600013为什么没有
没这只股票,这只股票停牌了不交易. 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主要特点 一:不返还性,股票一旦发售,持有者不能把股票退回给公司,只能通过证券市场上出售而收回本金。股票发行公司不仅可以回购甚至全部回购已发行的股票,从股票交易所退出,而且可以重新回到非上市企业。 二:风险性,购买股票是一种风险投资。 三:流通性,股票作为一种资本证券,是一种灵活有效的集资工具和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通过自由买卖、自由转让进行流通。 四:收益性。 五:参与权。根据在较权威的财经类网站内查找,各个股市上均没有600013股票。 所以该股票可能是还没有上市。根据股票代码分析,如果该股票上市后应该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般的股票代码分类: 深市a股票买卖的代码是以000打头,如:顺鑫农业:股票代码是000860。b股买卖的代码是以200打头,如:深中冠b股,代码是200018。 中小板股票代码以002打头,如:东华合创股票代码是002065。 创业板股票代码以300打头,如:探路者股票代码是:300005 沪市a股票买卖的代码是以600、601或603打头如:运盛实业:股票代码是600767
6,公司为什么不能收购本公司股份
有关收购本公司股票,主要有以下规定: 1.不得收购 就是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对外发行的股票,因为这种将本公司股票购回的行为,将直接影响公司资本的充实,使股东持有股份的价值降低,削弱了债权得以履行的基础,因此应当限制股份的回购。 2.允许两种情况除外 因为股份回购是在公司调整资本结构和资产重组中需要采用的手段,所以又不是绝对加以禁止的,而是有下列两种情况除外:一种是为了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需要购回本公司对外发行的股票;另一种是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需要购回本公司股票。 3.及时注销回购股票 这就是对于可以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依法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注销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公告注销回购的股票后资本变化情况。 4.不得以本公司股票作为抵押标的 就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这也是为了防止公司资本的不真实,限制以抵押的形式变相回购股份。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主要原因有两点: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是法人,它和股东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主体,公司如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意味着它变成了自己公司的股东,使公司具有双重身份,这会给公司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并使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平衡受到破坏,导致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二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实行股本充实原则,亦称股本维持原则,即公司在整个存续期间必须经常维持与已发行股本总额相当的现实财产,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则违背了股本充实原则,因为它必然会造成公司现实财产的减少,可能导致侵犯债权人权益的后果。第一,哪有自家买自己家里东西的第二,防止恶意操作,形成经济泡沫,自抬身价第三,还在想......
7,股份有限公司为什么没有股权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24,000股,共涉及激励对象12人,授予日为2013年11月20日,回购价格为5.015元/股。 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截至2016年6月28日,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办理完成。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3年9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3年9月26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13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1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迅速发表独立众多创造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确定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腾飞、有效。 6、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空间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已获授未行权的1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由47人调整为46人,股票期权数量由192万份调整为37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42元/份调整为10.16元/份,预留期权数量由30万份调整为60万份。 7、2014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监事会对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1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情形只有3种,而且前提是“股东对该股东会决议持有异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回购股东股份的情形有4种。《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注意这4点中,第(4)点与“有限公司的规定”相似,也是“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持有异议”,不过“决议事项”只有“合并、分立”,这里考试的时候如果综合在一起考查的话一定要分辨清楚到底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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