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是怎么发行的

一个公司在注册时,就会有股东入股并为公司注入资金,那么这些股东就会相应持有这个公司一定份额的股份或者说股权,如果公司想谋求在某个市场上市的话,就要拿出来一部分股份向社会上的一些闲散资金或特定机构发行股票,相应的原来的某些股东所占有的股份就会相应的减少,不过他们在发行股票的时候,发行价格是他们注资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一个公司如果能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来发行股票,会被认为是个非常优质而且很有前途的公司,会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但最主要的是,一个公司发行股票是未来筹集资金,用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或者进行兼并和收购。

股票是怎么发行的

2,股票上市的必要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股票上市申请。上市申请。发行人在股票发行完毕,召开股东大会,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2、审查批准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 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3、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1)申请书;(2)公司登记文件;(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 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4、订立上市协议书。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协议,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5、发表上市公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 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情况。 以上资料转自: http://hxf.zqzl.cn 数十万各行业实战与企业管理实用资料请登陆上面网址。
公司净资产5000万以上,连续三年盈利,没有偷税漏税。然后申报材料上交。最好招个证券的投行给你些帮助建议
连续3年 净资产5000万 净利润5000万就可以了
  修改后的新《股票上市规则》将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严重违规占用资金问题新增列入可被“ST”情形。经过2006年的大规模整改,出现大股东违规暂用资金情况的上市公司已经大幅减少,但是,就2007年年报以及2008年半年报情况看,是否有公司面临被“ST”可能?本报记者经初步统计发现,目前两市非ST公司中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案例并不多。   根据上交所的规定,2007年年报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且未能在2008年12月31日前解决的上市公司将被实施特别处理(“ST”)。   在2007年年报披露后,本报曾就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问题进行过统计,截至2007年4月底,有30家公司约70亿元资金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其中大部分公司均为ST公司。因此,年报中存在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非ST公司数量很少。   最新曝出存在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司,如*ST九发、ST张铜,都因为连续亏损或者银行账户被冻结等其他原因已经被交易所实施ST。目前两市已披露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款的公司,有些正在解决或在等待解决中。   沪市典型的案例是美尔雅(7.28,-0.33,-4.34%,吧)。公司2007年年报披露,公司尚存在一定的大股东美尔雅集团非经营性欠款,数额约11696万元。不过,公司今年7月的整改报告指出,公司大股东美尔雅集团拟用评估价值为11804万元的相关地使用权资产等额抵偿所欠公司的相应债务。目前该宗土地已由美尔雅集团控股子公司美尔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摘牌。   深市中,金宇车城(3.53,-0.13,-3.55%,吧)2007年年报披露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款约2731万元。今年6月,公司发布了实施资产置换及定向增发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同时解决此项资金占用问题。不过,该重组预案尚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大股东对此表示,将用其优质资产进行资产置换解决此资金占用。   但仍有极个别公司尚未提出解决方案。如海虹控股(6.02,-0.24,-3.83%,吧)2007年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11709万元,其中控股股东的大股东海南中恒实业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2360万元。截至2008年6月30日,累计占用资金为9704万元,获偿2005万元,而控股股东的大股东占用的2360万元资金尚未偿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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