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股票为什么不回购,中国外运股票今天第一天开盘就下地狱我差点买进去了
来源:整理 编辑:双城财经 2023-09-02 19:20:19
1,中国外运股票今天第一天开盘就下地狱我差点买进去了
中国外运这支股票是吸收合并外运发展而来的也是中国外运吸收合并外运发展没有新股认购,外运发展换股后成本在5.24元,今天的下跌是外运发展补跌,控股股东招商局承诺增持8亿,但就今天这个价格依然比港股贵百分之六十左右,这个价格有没有投资价值很难说,航运是周期性行业,现在依然没有看到行业好起来的可能性。从行业角度看也不是一个好的行为。这种票没有散户参与度,买入就是作死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2,中国外运发行价524元发行后几天内跌成4元左右难道监督发行机
中国外运主要是定价机制,跟所有新股一样,由上市公司和承销商协商定价,报证监会核准,这种决定股票发行价格的体制,就是发挥市场作用,由市场决定价格,但是受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督。监管的意义在于保证发行过程合法合规,中国外运的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市盈率,监管层也无法直接插手定价。因此,个人认为,中国外运上市首日破发,应该是一种市场行为。另一方面,中国外运上市以来,其主要股东却在不断的增持,累计已达1.58亿股。中国外运到底如何?也是见仁见智。投资人似乎没有必要一味地悲观失望。你好!有的,那么承销保监这块也有责任,但是就目前来看的一个制度不健全,所以造就了很多的不愉快,那么这样看来,未来的路还很难行,所以要慢慢走,稳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3,公司能够回购本公司股票吗
经过证监会批准才能回购本公司股票,否则属于哄抬股价,扰乱股市行为可以 不过就是这句话 将自己的钱从左口袋放到右口袋 一样上市公司在五种情况下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一是保持公司的控制权;二是提高股票市价,改善公司形象;三是提高股票内在价值;四是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股制度的实施;五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回购本公司股票,主要的不是熊市见底的信号,首要的、主要的是个股见底的信号。个股见低未必就是整个市场见底,当然市场见低也未必就是个股见底,二者相关但不能划等号。其他国家早就可以了,中国好像还不行.原因很简单,中国的股票市场还不成熟,让公司回购股票的话.就会让股民疯狂跟风买进,这很容易被别人利用.为了让市场安稳的成长,就只能限制不能回购本公司股票.以后随着股票市场慢慢成熟,这个限制会取消的.com/view/971498完全能够。 但是一般如果没有特别目的的情况下是比较少公司会回购。 百度百科里有很充分的理由,太长了我不黏贴过来了://baike.htm“既然公司可以,为什么不允许股东回购本公司股票”——除以要约收购的比例跟外资持股限制比例达到了之外,是没有其他主要的限制的了,自己看了: http
4,股票回购的作用及在中国实施的过程中遇到的障碍
回购的作用一个是提升公司的形象,还有就是减少负债。障碍就是中国没有真正的退市机制,所以没有人会花真金白银,去回购自己的股票,再有就是大部分企业的盈利和账面现实的不同,好多企业在房地产和期货金融领域投入大量资本,出现大量的坏账,根本没有钱进行回购,最多就是挂上海笭奋蝗莪豪烽通甫坤ST的牌子,重组成功了呢,把股票从原先的股东手里卖给新的股东,等于是钱还有我用,你们来回接手与我无关,重组不成呢,也不破产,转到三板市场继续交易,反正不影响企业任何实质性的东西。随意没人愿意回购股票,因为根本在中国就不需要。你可以调一些企业的资料看看,是不是这样。2008年530之后和去年年底这两个时间段,有几家在回购自己的股票,取之可塑,而且数量太少。因为中国股市大部分是垃圾股 能上市套现就不错了 哪有回购的心思哦在中国实施遇到的障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股票的交易价值与股票回购的作用相矛盾,交易价值主要是通过股票的涨跌来实现的,股票回购确要稳定股价;二是利益集团的主宰性与资源配置相矛盾,庄股时代已经结束。 你的问题虽然一两句不能说多清楚。但是它已经涉及到股市的核心问题,还是含糊其辞,做到心知肚明比较好。
5,为啥A股只见增发不见回购
所以证监会才会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呀,不过上市公司不回购股票,其实也反映了上市公司并不认为自家公司股票的价值被低估.上市公司都是来圈钱的,怎么舍得将好不容易搞到手的钱再买流通股销毁啊?那不是活雷锋了么?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限售期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即控股股东中航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增发上市当日不设涨跌幅 超过公司持股5%,没有规定一年内抛售完毕 定向增发只是一种形式,增发主体和客体不同,流程也有一些差异。比如,上市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以发展资金;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由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来购买大股东的业务类资产,从而实现资产置换;或是大股东直接用资产来换上市公司股份,形式上仍然采用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等等。定向增发的条件在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出台后,比较松。具体的流程大致是:一、公司有大体思路,与中国证监会初步沟通,获得大致认可;二、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三、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定向增发方案;将正式申报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四、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公司公告核准文件;五、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定向增发的具体内容,并公告;六、执行定向增发方案;七、公司公告发行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大致流程是这样,具体还要看发行主体和客体的性质,可能需要一些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6,股份有限公司为什么没有股权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24,000股,共涉及激励对象12人,授予日为2013年11月20日,回购价格为5.015元/股。 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截至2016年6月28日,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办理完成。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3年9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3年9月26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13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1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迅速发表独立众多创造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确定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腾飞、有效。 6、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空间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已获授未行权的1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由47人调整为46人,股票期权数量由192万份调整为37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42元/份调整为10.16元/份,预留期权数量由30万份调整为60万份。 7、2014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监事会对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1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情形只有3种,而且前提是“股东对该股东会决议持有异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回购股东股份的情形有4种。《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注意这4点中,第(4)点与“有限公司的规定”相似,也是“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持有异议”,不过“决议事项”只有“合并、分立”,这里考试的时候如果综合在一起考查的话一定要分辨清楚到底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
7,为什么很少听说有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呢
什么是股票回购?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购买一部份自己的股票。一般通过二级市场回购股票,也就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场的正常交易期间回购自己的股票。那么,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回购股票?股票回购的对上市公司的好处是什么?什么是股票回购:万科面临恶意收购当股票转为公司所有时,必须正式宣布这些股票作废,这一做法有减少公司股票总数的作用。当所有其他情况保持不变时,这会增加剩余股票的价值。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回购股票?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回购其股份主要基于以下五个方面的考虑:一、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公司形象。公司进行股份回购是由于公司管理层认为股票价格远远低于公司的内在价值,希望通过股份回购将公司价值被严重低估这一信息传递给市场,从而稳定股票价格,增强投资者信心。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当公司可支配的现金流大大高于公司投入项目所需的现金流时,公司可以用富裕的现金流回购部分股份,从而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减轻公司盈利指标的压力。从这个意义上说,股份回购也是公司主动进行的一种投资理财行为。三、作为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如公司实施管理层或者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直接发行新股会稀释原有股东权益,而通过回购股份再将该股份赋予员工则既满足了员工的持股需求,又不影响原有股东的权益。四、回报股东。股份回购使公司股价上升,相当于以一种特别股利来回报股东,但股东无需缴纳现金红利税。五、上市公司进行反收购的有效工具。股份回购将导致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减少,潜在的敌意收购人可从市场上购买的股份相应减少,没有足够多的股票对抗原来的大股东,从而大大减小了公司被敌意收购的风险。发布单位及时间等《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现对《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行为补充规定如下:规定征文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独立意见。二、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回购股份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三)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四)回购股份的期限;(五)决议的有效期;(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七)其他相关事项。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五、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该决议,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公告回购报告书。六、上市公司应当在下列情形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一)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三)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四)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公告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八、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一)开盘集合竞价;(二)收盘前半小时内。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十、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完成之日后的30日内不得公布或者实施现金分红方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十一、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 年 月 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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