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经行资产评估

资产转移时,要进行资产评估,以获取利益最大化。这跟财务账目上的表述不同。例如,,某一项不动产,经过多年折旧,残值无几,可是其价值有可能比原值还高,这就需要经过资产评估,来反映该项目真正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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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经行资产评估

2,股份制公司如何发行股票

是的,只有股份制公司才能发行股票,有关股份制公司组建过程就不说了;只就发行股票的事说明:1、股份制成立后,进行资产评估及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是由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来完成的,它为下一步的产权界定提供了基本的价格依据。2、由发起人认购评估后的股份,发起人通常都是公司的高管,认购有最低限额的,同时公司员工和社会人员也能认购,被认购的资产就成为原始股了;3、连续三年盈利20%以上时,公司就可以要求上市,上市如果成功,就会有保举券商代为发行股票了,这样原始股就变成流通的限售股,到期后就可以在二级市场套现了;4、由于其它因素较多相对复杂,也不是每个公司都能上市成功的,所以在没有上市的这段时间,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或破产倒闭,那么股市的财产就会遭到清算,这样的话投资人认购的股份就会血本无归了。

股份制公司如何发行股票

3,上市资产评估问题

我觉得楼主可能误会了券商的意思或者券商本身不够专业 改制和重组是两个问题 就改制而言 一般为了能够连续计算业绩缩短上市等待时间 会要求拟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也就是按公司原来的账面价值而不是评估价值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这个时候公司原有的土地等不能按评估值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也就是没有增值 这主要不是考虑利润减少的问题 而是为了缩短上市时间 如果是公司外的资产如土地等要进入公司 那即使是以增资的方式也是要评估的啊 不评估无法确定资产的价值 怎么折股啊 对于股东而言 也就是拟投入资产的所有人而言 当然资产评估的越高越好 这样自己在公司中占的股权也就高了 但事实上像土地使用权这样的无形资产不能过分评高 证监会会提出关注的 评估价值一定要公允 而且评高的坏处确实是降低了利润 这样股票在发行的时候发行价格就会降低 最终还是得不偿失 所以公允评估就好 但不评估是不可能的 个人认为券商不会说以增资的形式进入股份公司就不需要评估了 除非他太不专业了我也是做券商的 所以楼主有什么问题欢迎交流

上市资产评估问题

4,公司发行股票上市过程中需要哪些中介机构提供哪些服务

股票发行上市一般需要聘请以下中介机构: (1)保荐机构(股票承销机构);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应当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辅导。保荐机构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依法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保荐机构应当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在发行人证券上市后,保荐机构应当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义务。 (2)会计师事务所;股票发行的审计工作必须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该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账目进行检查与审验,工作主要包括审计、验资、盈利预测等,同时也为其提供财务咨询和会计服务。 (3)律师事务所;企业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必须依法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律师主要对股票发行与上市的各种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并对有关发行上市涉及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4)资产评估机构(如需要评估);企业在股票发行之前往往需要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这一工作通常是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承担,资产评估具有严格的程序,整个过程一般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出具评估报告。

5,为什么要进行资产评估

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原因:  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而服务于市场。我们可以从一些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为什么要进行资产评估。对于市场上经常发生的商品交易,如消费品,由于人们对商品的性能、价格都有一定的了解,也容易找到市场参照。通过一系列的比较和协商,在没有任何第三方的参与的情况下,对交易价格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实现交易。这类商品往往价格不大,且交易频繁。  但对一些不经常发生,且价格较大交易,比如一家企业,人们很难从市场上找到相类似的交易用于参考,并且对被交易对象的质量(如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等)不甚了解或存在较大的偏差,很难在没有第三方的参与下,就交易价格达成一致意见。这时,就需要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介入。资产评估机构通过对被交易对象的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提出被交易对象的公允市场价值,从而为交易双方提供进一步协商的参考意见,最终实现交易。  所以,资产评估可能发生在交易和投资的各个环节。资产评估的目的就是为交易双方和投资人提供被交易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为资产交易提供价格咨询。  资产评估常发生在以下一些情形:  1、产权交易,如:对外投资、资产转让、设立合资经营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兼并、分立和破产等。  2、融资贷款,如项目融资、抵押贷款等。  3、财产保险。  4、政府管理,如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清产核资、税收管理等。
资产评估,即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是指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资产评估就是对资产重新估价的过程,是一种动态性、市场化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其评定价格也是一种模拟价格。因此,资产评估需要规范进行。资产评估作为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一个重要的中介服务行业,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特点一、现实性现实性是指以评估基准日为时间参照,按这一时点的资产实际状况对资产进行的评定估算。二、市场性市场性是指资产评估区别于其他会计活动的显著特征。三、预测性预测性是指用资产的未来时空的潜能说明现实。四、公正性公正性是指资产评估行为对于评估当事人具有独立性,它服务于资产业务的需要,而不是服务于资产业务当事人的任何单独一方的需要。五、咨询性咨询性是指资产评估结论是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估价意见,这个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评估者只对结论本身合乎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业务定价决策负责。
向银行申请购房银行为什么会对房屋进行资产评估,原因如下:想银行申请购房贷款首付3成贷7成,那么这个成数是怎么来的呢? 就是由银行对你要买的房子进行一个评估,评估了你的房子值多少钱,然后你在贷他这个评估价的7成,比如房子你买成110万,但是银行只评估成100万,那么你就贷100万的7成,就是70万,首付就是40万。申请购房贷款资料如下:买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已婚带夫妻双方资料)卖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国土证(已婚带夫妻双方资料)

6,发行股票的条件和主要程序有哪些

您好,就现阶段讲,我国企业申请发行股票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必须是股份公司。 (2)妻有桩全的橱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3)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要有一定的自有资本。 (4)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至少应有3名发起人;发起人认购的胶份应至少占发行总额的30,这是对新成立的股份公亩的特别要求。 (5)再次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必须在再次申请发行般察俞的两年内保持无经营亏损。 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1)起草申请发行股票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和文件。 (2)委托知名度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为其资本评估。 (3)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需要先向计划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报批手续。 (4)委托证券公司作为承销机构。 我国股票发行的基本程序: .1。股票发行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耍求提出发行服票的申请。首次发行服票的新公司,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①发行股票巾请表,这包括:发行公司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所发行股票的名称、种类,本次发行的范围、总额,每股金额,工西注册登记悄况,发行股票的用途,股息红利分配方式等,②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③企业章程,④发行股票的章程,⑥股票发行的可行性分析报告,⑥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总额的30%以上的验资证明,⑦发行的股票所筹资金若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批准文件。 公司再次发行股票,除申报上述文件外,还应向主管机关申报如下文件:①董事会关于再次发行股票的决议,②经注册会计师查核签证的最近两年年度的财务报表。 现有企业实行股份判而发行股票时,除申报上述有关文件外,还应向主管机关申报以下文件:①省(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实行股份制的文件或实行股份制的方案,②由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资产的报告。 2。有关审批机关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按有关政策进行审批。 3。主管机关审定股票式样。 4。发行人在获准发行股票后,一般应在三个月完成股票发行。 5.承销机构(证券公司)接受发行人委托的股票承销.业务。 6。投资者购股并在承销机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你这绝对是通过识别图片搞出来的文字,错别字这么多。。。
51资金项目网专家团队为您解答:1.发行准备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成股票发行的基础工作、股票发行与上市的辅导、各种募股文件的准备。首先,公司或拟设立的股份公司要制订股票发行计划,股票发行计划的内容包括股票发行的前景与可能的影响因素、发行 成本、股票种类、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中介机构的聘请等。其次, 聘请中介机构并进行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我国的股票发行现阶段只能采 取包销方式,因此要聘请承销商,此外还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帮助发行人准备各种法律文件。由于我国很多企业对股份制与证券市场的了解不多,因此需要承销商对这些准备发行股票的公司或企 业进行规范化培训、辅导与监督,期限为一年。最后,承销商、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还要给发行人准备招股说明书或配股说明书、资产评估报 告、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意见、法律意见书与律师_t作报告以及辅导报告等文件或材料。 2.申请与审批 在完成发行股票的基础工作之后,发行人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发行申请,并须得到批准。申请与审批一般要经过下述程序:①拟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在获得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向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②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对发行人所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核,汇总后初步审定发行人的预选资格;③在获得中国 证监会的核准后,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材料,提出上市申请,证券 交易所审查通过后,出具上市承诺书;④证监会派出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复审;⑤证监会发行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交由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复审,发审委以投票方式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并提出审核意见;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后,由中国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并就股票发行方案进行审核。 3.公开发行股票 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即可公开发行股票,步骤包括发出发售 股票的要约(招股说明书),投资者向发行人认购,发行人与承销商依据一定 的规则确认有效认购的投资者,发行人与认购者相互交付款项与交割股份。

7,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和特定目的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资产评估目的有一般目的和特定目的。  1.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  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或资产评估的基本目的是由资产评估的性质及其基本功能决定的。资产评估作为一种专业人员对特定时点及特定条件约束下资产价值的估计和判断的社会中介活动,其所要实现的一般目的只能是资产在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是一种相对合理的评估价值,它是一种相对于当事人各方地位、资产状况及资产所面临市场条件的合理评估价值,是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自身的条件及其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对被评估资产客观交换价值的合理估计值。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显著特点是,它与相关当事人的地位、资产状况及资产所面临市场条件相吻合,且并没有损害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亦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  2.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  资产评估作为一种资产价值判断活动,总是为满足特定资产业务的需要而进行的,这里的资产业务是指引起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通常把资产业务对评估结果用途的具体要求称为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我国资产评估实践表明,资产业务主要有:资产转让、企业兼并、企业出售、企业联营、股份经营、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清算、担保、企业租赁、债务重组等。  (1)资产转让。资产转让是指资产拥有单位有偿转让其拥有的资产,通常是指转让非整体性资产的经济行为。  (2)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股份化和控股等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  (3)企业出售。企业出售是指独立核算的企业或企业内部的分厂、车间及其他整体资产产权出售行为。  (4)企业联营。企业联营是指国内企业、单位之间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投入组成各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实体的行为。  (5)股份经营。股份经营是指资产占有单位实行股份制经营方式的行为,包括法人持股、内部职工持股、向社会发行不上市股票和上市股票。  (6)中外合资(合作)。中外合资(合作)是指我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我国境内举办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的行为。  (7)企业清算。包括破产清算、终止清算和结业清算。  (8)担保。担保是指资产占有单位,以本企业的资产为其他单位的经济行为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担保通常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9)企业租赁。企业租赁是指资产占有单位在一定期限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将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经营使用者的行为。  (10)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  (11)引起资产评估的其他合法经济行为。  3.资产评估特定目的在资产评估中的作用  (1)资产评估特定目的对评估结果的性质、价值类型等有重要的影响。  (2)资产评估特定目的是界定评估对象的基础。  (3)资产评估特定目的对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选择具有约束作用。
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资产评估作为一种资产价值判断活动,总是为满足特定资产业务的需要而进行的,这里的资产业务是指引起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通常把资产业务对评估结果用途的具体要求称为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我国资产评估实践表明,资产业务主要有:资产转让、企业兼并、企业出售、企业联营、股份经营、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清算、担保、企业租赁、债务重组等。(1)资产转让。资产转让是指资产拥有单位有偿转让其拥有的资产,通常是指转让非整体性资产的经济行为。(2)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股份化和控股等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3)企业出售。企业出售是指独立核算的企业或企业内部的分厂、车问及其他整体资产产权出售行为。(4)企业联营。企业联营是指国内企业、单位之间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投入组成各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实体的行为。(5)股份经营。股份经营是指资产占有单位实行股份制经营方式的行为,包括法人持股、内部职工持股、向社会发行不上市股票和上市股票。(6)中外合资(合作)。中外合资(合作)是指我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我国境内举办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的行为。(7)企业清算。包括破产清算、终止清算和结业清算。(8)担保。担保是指资产占有单位,以本企业的资产为其他单位的经济行为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担保通常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9)企业租赁。企业租赁是指资产占有单位在一定期限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将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经营使用者的行为。(10)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11)引起资产评估的其他合法经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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