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什么时候实施,股票质押回购指引是什么意思的呢
来源:整理 编辑:双城财经 2023-06-04 06:34:55
1,股票质押回购指引是什么意思的呢
首先了解一下股票质押回购指引:2015年3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中证协发〔2015〕54号发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该《指引》分总则、风险管理体系与内部管理、融入方准入管理、标的证券管理、业务持续管理、违约处置管理、附则7章31条,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为规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行为,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会组织起草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并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现正式发布实施。质押就是抵押的意思,回购就是公司用钱买回自己的股票,也就是说公司用自己的股票做抵押贷款从公开市场买回自己的股票
2,国有股质押有哪些特殊规定
国有股质押,质押股份为国有股东持有的,出质人应当取得省级以上或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质押备案表。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真正确立了中国的质押担保制度的是199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担保法》,其中包括关于股权质押的内容。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二)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另外,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
3,如何看待人民的名义中蔡成功的股权质押问题
股权质押就是公司股东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说白了就是拿股权换贷款,通常发生在股东急需流动资金而又无法变现股份的情况下。在股权质押担保法律关系中,股权被称为质押物,提供股权方为出质人,接受股权质押方为质权人。剧中,大风厂老板蔡成功就是出质人,以自己的股权和厂里其他员工的股权为质押物,来向质权人山水集团提供担保,换取贷款。解析: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追剧爱好者法律界人士指出,蔡成功只有51%的股权,是没有权利质押所有股权,况且剧中员工是不知情的,那么从此可以推断而出,接下来的剧情中肯定有蔡成功伪造员工同意质押股权的的协议书。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就是合法的。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真正确立了中国的质押担保制度的是199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担保股权质押《担保法》法》,其中包括关于股权质押的内容。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二)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另外,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未经登记机关登记的则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予以处罚。综上可见,已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质押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应向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4,股票质押式回购 什么时间出现的
回购是什么?央行回购和上市公司回购的异同点在哪里?股价会因回购上涨还是无波动?相信很多小伙伴们都非常要紧很想知道,学姐来帮各位科普一下吧。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证券回购和证券回购交易二者一样,所指的就是证券买卖双方会在成交的同时就约定于未来的某一时间用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内含有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应用资金周转等手段,从股票市场上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举动。所回购完成的股票都可以被公司注销。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下,公司会让回购股票看做“库藏股”保存,一时半会儿不会对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进行介入。库藏股以后另外作为其他方面使用,好比实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者就是需要资金的时候就会出售它。2、债券回购:也就是在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了在未来的某一个日子里使用着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债券里的正回购方和逆回购方,称之为“卖方”和“买方”,就是它们之前再次购买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就从交易发起人入手,只要是抵押出债券的情况,有借入资金的这些交易都叫做进行债券正回购;只需要是资金主动借出的,要去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都是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上市公司一般回购股票都有这样的原因: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对于公司回购股票这一行为,利好多一点还是利空呢?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回购后注销:倘若在股价低估的状况下,回购股票并把它注销,这样会导致公司的总的流通股数下降,每股的收益增加,这种行为属于利好行为。如果在股价没有被低估的情况下回购股票,刻意的引导一些不明情况的群众来抬高股价,就有损股东权益,这其实就是利空被藏了起来。2、回购不注销:要是公司在低位回购股票的情况,且当做库存股同时股份还是留着,后来当股价在高位的时候,派发股份用来干别的。公司存有炒自己股票的嫌疑,因此不注销便是利空。当然,从短期来看的话,回购股票相当于大资金买入股票,这对股价是非常有利的。三、央行正、逆回购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回购方式是央行回购的方式,正回购、正回购都属于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能说是一种货币政策。央行进行逆回购主要是为了进行以下调节,不管是资金流动性还是利率都可以调节。正回购简单来讲就是一方用一定规模的债券作为抵押,这样去融入资金的行为,并承诺在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这也是央行经常用来当公开市场操作手段的一种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购操作就可以实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简单说就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还要在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其实就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其实逆回购到期那就是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这样,央行回购究竟是好还是不好呢?我们视情况而定:1、逆回购:央行使用资金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同时是在向市场投放资金,当资金进入实体企业后,如此一来,是可以刺激企业运转的,因此会对股市利好。其次是市场上的资金增加后,就会有多余的资金进入股市,这样的话就刺激股市上涨。2、正回购:央行在卖出逆回购的时候其实就是在回笼资金,市面上的钱少了,就会导致没有多余的钱再流入股市当中,从而引起投资情绪的悲观,股价也会因此下跌很多。因此回购消息是真的很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应答时间:2021-08-26,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 年,回购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等情形除外。股票质押式回购和股票质押的一个重要区别是交易对象不同。股票质押式回购是向券商质押股票来融入资金。而股票质押则是向商业银行质押股票来获得资金。
5,所有的银行都可以做股票质押嘛大约融资成本多少
不一定。现在银根比较紧张,好多银行业不乐意做这种业务。一般来说融资成本是7-8%。看个股和抵押的市值折扣。现在做这类业务最多的是信托或证券公司。不是所有的银行都可以做股票质押。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作质押向商业银行借款。贷款最长期限为6个月。股票质押贷款政策的出台,是继允许部分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后,为券商打开货币市场融资的又一渠道。该项政策的出台对商业银行显然也是利好,政策使商业银行增加了新的贷款对象,尽管这类授信所占的份额不大,但对促进银行的经营和发展有积极意义。券商股票质押贷款政策的出台,与金融业的发展趋势相吻合,可减少风险、降低成本,对商业银行提高自身效果十分有利。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融得的标的物不同 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融资融券顾名思义,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融得证券,融得的资金再买股票就增强了多方力量,融券则增强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资融券是一种即可做多也做空的双刃剑。 二、融得资金的用途不同 这点可能是两者最大的区别。股票质押融资,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当然,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资金的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例如,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只能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融资融券中的融资,获得的资金通常必须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在一定条件下加快了证券市场价值发现功能。由此可见,融资融券与资本市场联系更紧密,股票质押融资可能既涉及资本市场,也直接涉及实体经济。另外,与股票质押融资有个相类似的概念是股权质押融资,主要是指以非上市公司股权提供担保以融通资金。 三、担保物不同 股票质押融资和融资融券都是是对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担保物。股票质押融资,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因此担保物不可能再用现金,它的主要担保物是有价证券,例如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公司债券等。融资融券中,担保物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现金。 四、资金融出主体不同 股票质押融资一般由银行、典当行等机构办理,资金融出主体与融资融券有明显区别。融资融券在各国采取了不同的运作模式。例如,在美国市场化分散授信模式和日本专业化模式下,融出资金的中介有证券公司和证券金融公司,但最终的资金融出方通常是银行。我国采取的运作模式则规定资金融出的直接主体是证券公司,即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证券向客户融资融券;同时,确立了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的制度。 五、杠杆比例与风险控制不同 一般而言,融资融券相比股票质押融资而言,风险可控程度更高。由于融资融券所获得的资金或证券都有专门的账户记录,因此监控其市值变化、测算风险程度和要求追加保证金相对都是比较容易的。并且,融资融券的杠杆比例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在市场整体风险不大时可适当放大杠杆比例,反之则可收紧。股票质押融资实质是质押贷款,其资金用途虽然可能会有限制,但监控难度显然大得多,当股票市值下跌时,借款债权的风险就随之增加。 六、产品属性不同 融资融券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在交易规则和合约细节上,都有比较明确具体的安排或规定。例如,融资融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第三方存管银行分别有专门的账户登记相关的股票和资金并可方便地查询,股票和资金来龙去脉一目了然;融资融券可采用的杠杆比例有统一规定;融资的资金借出成本不得低于同期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融资用来购买的股票或者融券可获得的股票都在一定范围之内,等等。股票质押融资则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 七、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不同 就个人投资者而言,如果融资的目的是用于购买股票,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可以取得相同的效果,但两者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就不一样了。例如,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融资融券拓宽了业务收入渠道,是一个基于创新产品的盈利增长点,而股票质押融资对于券商来说盈利能力没有改变,融来的资金只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客户(证券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将自己名下的有价证券(特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发行和交易的证券品种)作为当物,向典当行质押而在一个约定的期限内获得当金的业务行为。客户利用这种融资渠道,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获取更高收益的机会。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上出现了一种全新的证券融资业务模式---fprc。fprc是《证券质押典当融资业务管理与风险监控系统》的英文简称。fprc以国家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为法律依据,以网络科技为实现手段,实现了证券质押典当业务的电子化管理和实时的动态风险监控。我们所说的证券质押典当业务,就是基于这一系统为平台而开展的。 客户首先要注册成为fprc的会员,在指定的券商营业部办理相应的开户手续,签署必要的合法文件,这是获得融资服务的必要前提。典当质押融资合同有效期最长为6个月,所以会员客户可以获得有效期最长为6个月的股票质押典当融资授信,客户以股票质押方式在典当行获得一个融资资格,融资额度=客户质押物(即股票价值),由于股票价值是客户使用融资时的瞬间市值,所以融资的具体金额不确定,融资使用的时间也不确定,这些都是客户自行决定,客户在其授信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即借即用)。 04年证监会禁止证券公司的三方监管业务,目前也没有证券公司能为典当行的证券质押业务提供监管服务。fprc系统和业务规范替代了原来所依赖的证券公司三方监管,客户申请fprc业务时,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符合证监会管理规范的两份文件(客户授权委托书)和(柜台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约定),日常风险监控和平仓处置等均由fprc系统完成,不需要证券公司参与。 根据商务部颁发的《典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1000万以上注册资本的典当行,才可以开展“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而07年10月份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明确了财产权利的范畴,包括: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国债、企业债)、存款单(含外币)、仓单、提单、可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股票、信托权利);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证券融资是目前国内唯一合法的证券融资渠道。我们都知道证券融资在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常规的业务,而国内由于法律和监管诸多方面的原因,券商为股民提供证券融资目前还是一个禁区,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以典当行作为证券质押融资主体为股民提供证券融资服务则是目前国内唯一合法的证券融资途径。 2005年4月1日国家商务部与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管理办法》对此做了十分明确的规定。 建议你去沈阳汇鑫典当行去问问,目前沈阳能开展这项业务的正规典当行只有几家。我就是在汇鑫那做的股票质押。<br>如果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那么希望你点击“采纳”, 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答其他朋友的问题.国泰君安_大智慧<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www.tborange.com" target="_blank">www.tborange.c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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