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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公司发行可转债后对该公司的股价有什么影响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为6年,转股期会低于6年,因为债券发行一定时间后才能转股,公司在转股期开始后会采取措施让投资者早日转股。 发行可转债之后,股价不一定会跌,没有规律。

一个公司发行可转债后对该公司的股价有什么影响

2,中签债券股票

这是你申请创业板新股了 可以不要 但能打到新股很不容易的 而且赚钱机会挺大的 不要可惜了
可转债中签容易,中签率高,是因为收益不稳定,有可能会亏本,赚也赚不了多少,所以申购的人少,中签的几率就大。

中签债券股票

3,股票发债是什么

应该是上市公司发可转债,不是股票发债。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
以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抵押,发行债券,如果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出现问题,或者说违约了,股票就是抵押品,用来偿还债务

股票发债是什么

4,请问分形理论是什么股票里面的

分形理论是当今世界十分风靡和活跃的新理论、新学科。分形的概念是美籍数学家曼德布罗特(B.B.Mandelbort)首先提出的。1967年他在美国权威的《科学》杂志上发表了题为《英国的海岸线有多长?》的著名论文。海岸线作为曲线,其特征是极不规则、极不光滑的,呈现极其蜿蜒复杂的变化。我们不能从形状和结构上区分这部分海岸与那部分海岸有什么本质的不同,这种几乎同样程度的不规则性和复杂性,说明海岸线在形貌上是自相似的,也就是局部形态和整体形态的相似。在没有建筑物或其他东西作为参照物时,在空中拍摄的100公里长的海岸线与放大了的10公里长海岸线的两张照片,看上去会十分相似。事实上,具有自相似性的形态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如:连绵的山川、飘浮的云朵、岩石的断裂口、布朗粒子运动的轨迹、树冠、花菜、大脑皮层……曼德布罗特把这些部分与整体以某种方式相似的形体称为分形(fractal)。1975年,他创立了分形几何学(fractalgeometry)。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研究分形性质及其应用的科学,称为分形理论(fractaltheory)。
就是波浪理论 也就是价钱波浪

5,什么是发债审计

发债 指新发可转换债券。转债是您购买的一家公司发行的债券,在指定期限中,您可以将其按照一定比例转换成该该公司的股票,享有股权的权力,放弃债券的权力,但是如果该公司的股票价格或者其他条件对您持有股票不利,您可以放弃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权力,继续持有债券,直至到期。 因为申购的资金没有申购新股那么多,所以尽管可转债或可分离债的上市涨幅不及新股,但它们的申购收益率并不弱于申购新股,甚至还超过新股。 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和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这个定义准确地说明了审计的本质,审计的主体、客体,审计的基本工作方式和主要目标。 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独立性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特征; 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而且是经济监督,是以第三者身份所实施的监督。 审计的主体是从事审计工作的专职机构或专职的人员,是独立的第三者,如国家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 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这就是说审计对象不仅包括会计信息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还包括其他经济信息及其所反映的其他经济活动。 审计的基本工作方式是审查和评价,也即是搜集证据,查明事实,对照标准,做出好坏优劣的判断。 审计的主要目标,不仅要审查评价会计资料及其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且还要审查评价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益性。

6,现在股票打新出现发债是什么意思感觉比打新股容易多了跟新股有

发债是指:新发行可转换债券。这个债券一直都有,只是以前是需要用现金进行申购,未中签则退回现金。由于要冻结现金,所以申购的人很少。现在规则改了,和申购新股一样,只需要股票市值就可以申购,不需要冻结现金,中签了再交款,未中签则没有任何影响,只要有股票市值的投资者,都可以免费参与,所以现在申购的人多了。区别:1、转换方式不同: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其它债券一样,可转债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但和一般债券作为区分的一点便是,可转债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转换为股票。不考虑转换,可转债单纯看作债券具有纯债价值或直接价值。如直接转换为股票,可转债的价值称为转换价值。2、数量不同:因为申购的资金没有申购新股那么多,所以尽管可转债或可分离债的上市涨幅不及新股,但它们的申购收益率并不弱于申购新股,甚至还超过新股。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1000(或500)股。扩展资料投资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账户在申购日(以下简称T日)申购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每个帐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只能申购一次(不包括基金、转债)。重复申购,只有第一次申购有效。沪市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或者9999.9万股。深市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00股。申购新股的委托不能撤单,新股申购期间内不能撤销指定交易。申购新股每1000(或500)股配一个申购配号,同一笔申购所配号码是连续的。投资者发生透支申购(即申购总额超过结算备付金余额)的情况,则透支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不予配号。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1000(或500)股。新股上市日期由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指定证券报上刊登。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新股须全额预缴申购股款。新股发行的具体内容请详细阅读其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新股申购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打新股
新债申购从定义上来看,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其它债券一样,可转债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但和一般债券作为区分的一点便是,可转债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转换为股票。不考虑转换,可转债单纯看作债券具有纯债价值或直接价值。如直接转换为股票,可转债的价值称为转换价值。区别:1、转换方式不同: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其它债券一样,可转债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但和一般债券作为区分的一点便是,可转债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转换为股票。不考虑转换,可转债单纯看作债券具有纯债价值或直接价值。如直接转换为股票,可转债的价值称为转换价值。2、数量不同:因为申购的资金没有申购新股那么多,所以尽管可转债或可分离债的上市涨幅不及新股,但它们的申购收益率并不弱于申购新股,甚至还超过新股。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1000(或500)股。新股上市日期由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指定证券报上刊登。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新股须全额预缴申购股款。新股发行的具体内容请详细阅读其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扩展资料发售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简称IPO),是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发行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新股申购是为获取股票一级市尝二级市场间风险极低的差价收益,不参与二级市场。股票申购时实行T3规则,即申购资金在申购日后第三个交易日解冻,而可转债申购则采用T4规则,资金解冻在申购日后第四个交易日。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委托一经办理不得撤单,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是如何参与可转债申购的重点。申购流程一、三日申购流程:(与港股共同发行时使用)T日,网上申购。根据市值申购,无须缴款。T+1日,公布中签率、中签号T+2日,如中签,按中签多少缴款。注意:以上T+N日为交易日,遇周六、周日等假日顺延参考资料来源:新股申购 -搜狗百科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打新股
应该是上市公司发可转债,不是股票发债。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
新债申购一般是指申购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我司交易软件易淘金的交易栏有“新债申购”专栏。
发债是指:新发行可转换债券。这个债券一直都有,只是以前是需要用现金进行申购,未中签则退回现金。由于要冻结现金,所以申购的人很少。现在规则改了,和申购新股一样,只需要股票市值就可以申购,不需要冻结现金,中签了再交款,未中签则没有任何影响,只要有股票市值的投资者,都可以免费参与,所以现在申购的人多了。但相比新股,债券申购的人还是较少,所以相对股票来说,更容易中签。可转债中签后,和股票基本上一样,交款,然后等上市,上市后可以直接卖出。一般能赚10%-20%左右。

7,股票什么是再融资

再融资 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 再融资对上市公司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我国证券市场的再融资功能越来越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融资方式单一,以股权融资为主。上市公司对股权融资有着极强的偏好。在1998年以前,配股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惟一方式,2000年以来,增发成为上市公司对再融资方式的另一选择;2001年开始,可转债融资成为上市公司追捧的对象。我国上市公司在选择再融资方式时所考虑主要是融资的难易程度、门槛高低以及融资额大小等因素,就目前而言,股权融资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我国股权结构比较特殊,不流通的法人股占6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融资对改善股权结构确实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单一的股权融资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在资本结构方面的差异,不符合财务管理关于最优资金结构的融资原则。有人对 1997年深市配股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其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3.29%,对此类公司继续进行股权融资使得企业的资本结构更趋于不合理。 二是融资金额超过实际需求。从理论上说,投资需求与融资手段是一种辨证的关系,...再融资 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 再融资对上市公司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我国证券市场的再融资功能越来越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融资方式单一,以股权融资为主。上市公司对股权融资有着极强的偏好。在1998年以前,配股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惟一方式,2000年以来,增发成为上市公司对再融资方式的另一选择;2001年开始,可转债融资成为上市公司追捧的对象。我国上市公司在选择再融资方式时所考虑主要是融资的难易程度、门槛高低以及融资额大小等因素,就目前而言,股权融资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我国股权结构比较特殊,不流通的法人股占6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融资对改善股权结构确实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单一的股权融资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在资本结构方面的差异,不符合财务管理关于最优资金结构的融资原则。有人对 1997年深市配股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其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3.29%,对此类公司继续进行股权融资使得企业的资本结构更趋于不合理。 二是融资金额超过实际需求。从理论上说,投资需求与融资手段是一种辨证的关系,只有投资的必要性和融资的可能性相结合,才能产生较好的投资效果。然而,大多数上市公司通常按照政策所规定的上限进行再融资,而不是根据投资需求来测定融资额。上市公司把能筹集到尽可能多的资金作为选择再融资方式及制订发行方案的重要目标,其融资金额往往超过实际资金需求,从而造成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及其他一些问题。 三是融资投向具有盲目性和不确定性。长期以来,上市公司普遍不注重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致使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频繁,投资项目的收益低下,拼凑项目圈钱的迹象十分明显。不少上市公司对投资项目缺乏充分研究,募集资金到位后不能按计划投入,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资金闲置,有些不得不变更募资投向。据统计,以2000年上半年上市、增发以及配股的公司为样本,至2000年底,在平均经历了半年以上的时间后,平均只投出了所募资金的46.15%,而从招股说明书中可以看出,多数企业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在半年、一年左右,不少企业于是将资金购买国债,或存于银行,或参与新股配售,有相当多的企业因为要进行再融资,才不得不将前次募集资金“突击”使用完毕。由于不能按计划完成募资投入,为寻求中短期回报,上市公司纷纷展开委托理财业务。如此往复,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不但没有促进企业的正常发展,反而造成了资金使用偏离融资目的和低效使用等问题。 四是股利分配政策制订随意。无论是2001年度以前的轻现金分配现象,还是2001年度少部分公司所进行的大比例现金分红,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制订的随意性。上市公司并没有制定一个既保证企业正常发展又能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的股利政策,管理层推出股利分配方案的随意性较强。股利政策制订没能结合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广大公众投资者也没能通过股利分配获得较高的股息回报。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五个病灶 五是融资效率低下。近年来,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后效益下降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最严重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在2000年进行配股及增发新股的 34家公司中,有26家在融资前后的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其中有13家配股公司2000年净利润大大低于上一年净利润,收益率提高的公司仅有8家,约占总调查数的四分之一。2001年度年报显示,在2000年及2001年初实施配股或增发的公司中,有30家公司发布亏损年报或预亏公告。上市公司融资效率低下,业绩滑波,使得投资者的投资意愿逐步减弱。这一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对上市公司本身及证券市场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上述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基本的原因有: 一是股权融资的实际资金成本较低。融资方式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融资成本的制约。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即为股利回报,对企业而言,现金股利为企业实际需要支付的资金成本。而我国证券市场在股利分配上长期存在重股票股利,轻现金股利的情况。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由大股东选出的董事会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成为管理层可以随意调控的砝码,因此外部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成为公司管理层可以控制的成本,相对于债券融资的利息回报的硬约束,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更愿意选择股利分配的软约束。这正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方式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企业债券市场尚不成熟。企业债券市场的不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法规滞后。目前债券发行的主要法规是1993年制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由于此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即使按政策的高限发行,由于企业债券尚需交纳利息税,其实际收益也与国债相差无几,与国债的低风险相比,企业债券的收益对投资者无吸引力。二是企业债券上市的规模小。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业债券仅有10只,发债主体仅为六家特大型国有企业,还有许多发行债券的企业未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债券的流通性不高。基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就安全性、流通性、收益性三方面综合而言,投资者并不看好企业债券,使得这种在西方国家最重要的一种融资方式在目前中国的证券市场上尚处于襁褓之中。因此,上市公司只能更多地选择增发、配股等股权融资方式。 三是特殊的股权结构。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底公众投资者的流通股所占的股权比重仅为34%左右,而国家股却占到47%的比重,其他非流通股份占到19%的比重。从总体上看,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中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即使个别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东只是处于相对控股地位,但由于公众投资者非常分散,致使在人数上占绝大多数的公众投资者也难以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公众投资者无法真正参与决策。在此情况下,管理层的决策并不代表大多数流通股东的权益,很大程度上只代表少数大股东的利益。由于再融资的溢价发行,通过融资老股东权益增长很快,对新股东而言是权益的摊薄。由于大股东通过股权融资可以获得额外的权益增长,因此拥有决策权的大股东进行股权融资的意愿极强。再者,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在再融资后很快推出大比例现金分红方案,按照其所占股权比例取走的分红的大部分。 四是政策的导向作用。在核准制下,再融资条件更加严格,审核时间加长,上市公司希望一次筹集到尽可能多的现金。随着2001年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颁布,许多上市公司纷纷推出增发方案,掀起增发热潮。下半年由于市场原因,增发的核准难度加大,许多公司又转而采用配股及可转债方式;当年可转债发行办法出台以及监管部门对券商实行通道限制制度,可转债不占通道且不受融资间隔不低于一个会计年度的限制,使得众多公司在下半年推出可转债融资方式。2001 年3月颁布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管理办法》中将上市公司分红派息作为再融资时的重点关注事项,当年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应当关注公司上市以来最近三年历次分红派息情况,特别是现金分红占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以及董事会对于不分配所陈述的理由,因此大多数上市公司从2001年度开始大范围进行现金分红。这些情况说明,政策规定对再融资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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