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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情况下股价不受涨跌停板限制

我国对已上市股票实行涨跌幅限制。普通股票涨跌幅为+ -10%,被特别处理的ST股票和未股改股票实行+ -5%的涨跌幅限制。达到涨跌幅限制就叫涨、跌停板。另外在下列情况下不设涨跌幅限制:一:新股上市首日,二: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复牌上市首日时视同新股上市,三:吸收合并整体上市的股票上市首日,四:暂停上市的股票恢复上市上市首日,五:股票增发增发股份上市上市首日。

什么情况下股价不受涨跌停板限制

2,国内什么时候会取消股票涨跌幅限制

在中国,散户占了绝大部分,投机多,投资少,取消的话,后果不堪想象,你会体现到坐过山车般的感觉!只知道中国的±10%的涨跌停板已经算宽限的了,在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只有±3%可升跌,人家大盘还上演10连阳呢,现今的中国取消的话可不得了,也许是到散户持有股票市值不到整个金鱼缸的30%才有可能吧!~~~
没有实质性消息
为了控制风险 国内不会取消股票涨跌幅限制
不好说,可能10年之后吧
三年吧
我觉得取消了涨跌限制,,哪个风险太大了。。那样庄家更容易操作。。散户们很惨的。。

国内什么时候会取消股票涨跌幅限制

3,中国股票的涨停和跌停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涨跌停制度作用:(1)涨跌停板制度为交易所、会员单位及客户的日常风险控制创造了必要的条件,涨跌停板锁定了客户及会员单位每一交易日可能新增的最大浮动盈亏和平仓盈亏,这就为交易所及会员单位设置初始保证金水平和维持保证金水平提供了客观准确的依据。从而使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得以有效地实施。(2)涨跌停板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缓和抑制突发事件和过度投机行为对期货价格的冲击,结市场一定的时间来充分化解这些因素对市场所造成的影响,防止价格的狂涨暴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3)涨跌停板制度使期货价格在更为理性的轨道上运行,从而使期货市场更好地发挥价格发现的功能。通过实施涨跌停板制度,可以延缓期货价格波幅的实现时间,从而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的功能,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当某一交易日以涨跌停板收盘后,下一交易日价格的波幅往往会缩小,甚至出现反转,这种现象恰恰充分说明了涨跌停板制度的上述作用。(4)在出现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等异常现象时,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往往成为交易所控制风险的一个重要手段。例如当交割月出现连续无成交量而价格跌停板的单边市场行情时,通过适度缩小跌停板幅度,可以减小价格下跌的速度和幅度,把交易所、会员单位及交易者的损失控制在相对较小的范围之内。
涨停价就是如果当日股价上涨到了那个价格 就不能再以更高的价格买进了。跌停反之不是说当日一定会到那个价格
涨停价就是如果当日股价上涨到了那个价格就不能再以更高的价格买进了。跌停反之不是说当日一定会到那个价格
1990年12月19日至1992年5月26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以后,挂牌股票仅有8只股票,人称"老八股"。当时交易制度实施1%涨跌停板(后改为0.5%)限制,股指从96.05点开始,历时2年半的持续上扬,终于在取消涨跌停板的刺激下,一举达到1429点的高位。

中国股票的涨停和跌停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4,股票涨跌停板规则什么时间开始

我估计你问的是涨跌停板规则什么时候制定的.在国外,涨跌停板很早就开始.上海A股市场在一开始90年成立时涨跌停板为1%1992年5月21日 放开涨跌停板限制当天暴涨1倍1996年12月16日 涨跌停板制度重新启用,幅度为10%,当天以及第二天大盘跌停该制度沿用至今.
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以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的某一涨跌幅度,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涨跌停板又叫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  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上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 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停止交易。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 A股、 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的主要区别在于 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而是在涨跌停价位或涨跌停价位之内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
1990年股市开始初期 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 而且头几年涨幅很大 刚开始的时候有人赚了很多钱 人们开始蜂拥而至 直到出现股票供不应求的局面 人们开始认为只要买股票就能赚大钱 然后又有人赔的血本无归 所以就有了 涨跌幅限制的出现 具体的时间就是96年下面是我复制的 希望能帮到你从1996年12月16日起,深交所、上交所对上市的股票、基金的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在10%以内,此后,深沪证券交易所还对挂牌上市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票)实行涨跌幅度限制为5%的规定,对PT处理的股票实行涨帐5%限制,跌幅不受限制规定。要了解10% 的涨跌幅度,须先知道股票的〃开盘价〃与〃收盘价〃,开盘价就是在每个交易日中,各股票买卖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或第一笔成交价格。一般成熟股市都没有涨跌幅限制。比如香港、美国、东京等都没企亦有涨跌幅限制。
从开盘的时候开始
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停止交易。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旨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持市场稳定,进一步推进市场的规范化。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涨跌停价位或之内价格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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