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非公开交易股权

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简称PE。 国内通常把PE翻译成狭义的股权投资,即“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既可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也可以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有风险辨别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募集资金。

什么是非公开交易股权

2,股权转让协议是啥

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让股权,实质是处分其所有的股权。公司法第35条是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这是对股东处分股权作了限制。

股权转让协议是啥

3,股权转让协议是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由于股权转让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法律行为,涉及的法律关系多,为了避免转让方与受让方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一般都需要签署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在股权转让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些地方还要求股权转让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或者鉴证,才可以作为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依据。

股权转让协议是什么

4,采取非公开协议增资的必要性指的是什么

1、非公开股权转让是指双方协议的股权转让,一般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转让,国内通常把PE翻译成狭义的股权投资,即“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既可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也可以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有风险辨别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募集资金。 2、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5,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股权转让合同的有效吗

股权转让合同与股权转移或者股权实际交付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行为。股权移转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包括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股权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内容,而非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我国《公司法》未规定股权转让合同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方才生效,股权转让合同自双方协商一致即成立,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而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涉及公司内外部多方利益,与一般合同有所区别。因此,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问题有一定的特殊性,需具体分析。 股权转让合同何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与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关系如何,目前理论和实务争议较大:一种是无效说,即股权转让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放弃优先购买权,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行为,应属无效行为;二是可撤销说,股权转让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放弃优先购买权,并非无效,而属于可撤销行为;三是附生效条件说,即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行使优先购买权是法定条件,因条件法定,与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意思表示无关,若条件不具备,股权转让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四是效力待定说,既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行为,应适用我国《合同法》第47条规定,确认为效力待定。 确定违反法定程序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问题,不仅应从法律规定和法理方面进行分析,还应考虑现实生活和实际的需要。无效说虽然对于转让人和受让人过于苛刻,但对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还是有益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及行使优先购买权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守,该权利应受法律保护。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与股权转让是相对分离的,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通过不予办理股权登记,阻遏股权转让合同的实际效力,但不排除公司登记制度和机制的不健全,以受让人实际接受公司控制权而自行办理了登记手续等情形,达不到阻遏登记的效果,受让人已经实际进人公司,并行使股权。 因此,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者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应认定合同未生效。诉讼中,法院可以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其他股东不表示反对或者不愿意购买股权的,应视为同意转让,可以认定为合同有效。但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或者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和其他股东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者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6,什么是股权转让及其类型

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有哪三种类型?找法网公司法栏目小编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二、股权转让种类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股权转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上市的知识,小编推荐:股票期权是什么?股份的含义及其特点是什么?增发新股和申请配股的异同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仪式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7,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在社会上的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只能在公司内部有限度地转让,价格波动小,风险小,适合于公众的心理现状。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一下子在社会上推出大量的公开上市股票,那么,股民们在心理准备不足、认识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现反常行为,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扩展资料: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2)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票市场之外批发股票,一般只有市价的一半。
总是有半瓢水胡说八道,这个分三组概念都有不同的含义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 上市挂牌交易 每层概念虽然有交集但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混为一谈 证券法对公开发行的定义,发行后股东人数超200 或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满足一条就叫公开发行,公开发行是需要证监会核准的。公开发行和上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上市是指在沪深交易所挂牌公开买卖,新三板挂牌不叫上市。上市和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往往在一起,股东人数肯定会超200两个条件都满足了圈钱嘛,上市后再发行新股都叫公开发行因为股东人数肯定超过了200 都需要证监会核准,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比如定向增发或者向老股东配股,可以向不定对象发行面向公众叫不定向增发。非上市公司不得不定向发行但是可以定向增发的只要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拉几个人进来搞个股权激励什么的没人管你不需要证监会核准,这也不叫公开发行。不定向超过200人就踩红线了不可以,需要核准,现实中没有哪个非上市公司吃饱了撑着对特定对象发行超过200人自找麻烦。新三板的话情况稍微有点不一样,这块法律和现实的情况有点脱节法条还在完善中。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也叫定向增发。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所谓非公开发行,也就是增发的这部分新股,不会在二级市场上公开发行,而是定向给一些投资人或机构,向他们出售。A股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通常有一年的限售期,发行新股的大股东如果也要认购这些股票的话,有三年的限售期。作为投资人来说,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有一定投资价值。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相对于二级市场上股票的市价,通常有一定折价。你如果看到一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的话,会注意到公告里提到“价格不低于每股XX元”。举个例子:中国中铁2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拟以每股不低于7.65元的价格,向包括控股股东中铁工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不超过15.69亿股,募集不超过120亿元资金。截止今天收盘,中国中铁的股价是20.8元左右,可以看到,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非常低。那什么叫“不低于”7.65元呢。中国中铁会定向,向一些投资人和机构发出邀请,接收到邀请的投资人和机构,可以在中国中铁规定的时间,向中国中铁报价,报价必须高于7.65元每股,最终价高者可以得到非公开发行的新股。所以在大多数时候,投资者买到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都会低于股票在二级市场的市价。所以只要买到了,就会有一部分浮盈。但是因为存在一年的限售期,也就是说,在一年内是不允许卖掉这部分股票的。所以尽管是以“优惠价”买到的股票,不知道一年后的行情会怎样,所以仍然存在一定投资风险。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还有很多概念,就不一一列举了,有兴趣可以百度一下“非公开发行股票”,或“定向增发”。
非公开发行,是指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公众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对于主板(含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而言,非公开发行是指采用非公开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行为,特定对象应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而言,非公开发行时至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行为,特定对象应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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