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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公司发行股份为什么一定要证券公司承销理由是什么法律为什

简单的说 就是防止 内幕交易 原始股 你听说过吧 一般发行价很低 但上市以后会升很高 那么 公司自己发行 就不会有内鬼私卖股份 把钱装到自己腰包里?证劵公司 就是第三人 保证交易的公平
规则就是这么定的,

股份公司发行股份为什么一定要证券公司承销理由是什么法律为什

2,配股承销费是什么

1、配股承销费是指公司上司需要承销商代为发行股票(如果发行量大由多个承销商组成承销团),而给的承销商或者承销团的费用。2、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
上述三种承销都是上市公司委托承销商销售的股份。配股是对全体股东,增发是对指定股东,上市是指新上市公司。
公司上司需要承销商代为发行股票(如果发行量大 由多个承销商组成承销团) 承销费就是给承销商或者承销团的费用

配股承销费是什么

3,为什么要做个股期权

目前个股期权还是比较火热的,是去年9月份出台。由各券商发行,通过基金公司,私募购买,然后分散到个人的模式就行。特点是可以通过少量的权益金来股票。比如买100万的股票只需要几万就可以。风险主要来自于股票的选择,大盘行情的配合程度。如果选股选不好。大盘行情不好,不建议盲目进场,还是选择中长线投资。个股期权对于散户来说,很少会起到对冲的作用,是属于投机行为。怎么把握全看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定。
个股期权是国家允许的,但是只允许券商和机构之间做,你所说的正规的就是指的进场的,不要忘记进场的也一样不行,因为国家明文规定是不允许分散给投资者,你做了就是违法!这不是什么擦边球,是违法

为什么要做个股期权

4,什么是股票承销以及股票承销有什么方式

证券承销是间接发行证券的一种方式,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具有证券承销资格的证券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由证券承销商向投资者募集资本并交付证券的行为和制度。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它是证券经营机构的基本职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承销协议中应当载明承销方,承销期满,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或者代销方式分别处理。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形式。1、证券代销,又称代理发行,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2、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形式。
承销费用是证券代理商帮助股票发行公司发行股票所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用。简单的说,就是证券公司收取的劳务费。根据发行方式的不同,承销方式的不同,承销费用也会有很大的不同。

5,股票发行的承销期为多少日

?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给你提供帮助。  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  承销期不能少于十日,不能超过九十日。  证券商承销资格的有效期限:  1.资格证书自证监会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一年后自动失效。  2.已取得资格证书的证券经机构如需要保持其股票承销业务资格,应在资格证书失效前的三个月内,向证监会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文件:  (1)由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的《证券业从业资格证书》或简历、专业证书等;  (3)最近一年股票承销业务或最近三年证券承销业务情况的说明材料;  (4).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这些文件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换发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失效的机构,不得从事股票承销业务,但作为分销商并以代销方式从事股票承销的除外。  未取得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得担任发行公司的发行辅导人和上市推荐人。
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股票承销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股票承销期不能少于十日,不能超过九十日。 股票承销的两种方式 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 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由证券机构承购的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包销又分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二种 代销和包销都是发行公司于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前者发行股票的方式,但二者之间存在一些显著区别: (1)代销指代企业销售,销售多少是多少,销售不完的由企业自己处理。 (2)包销指包销商一次性从企业打包拿走所有发行标的后销售,销售不完剩下的包销商要自己出钱买下。然后由自己处理。 (3)代销对股票发行企业有销售不完的风险;包销对股票中介机构有销售不完的风险。

6,证券承销的义务是什么啊要做些什么啊

 1、材料核查义务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   2、禁止预留义务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事先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为取得股票而故意使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有剩余。证券经营机构以包销方式承销股票,不得为取得股票而以下列行为故意使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有剩余:1)故意囤积或截留;2)缩短承销期;3)减少销售网点;4)限制认购申请表发放数量;5)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行为。   3、备案义务   证券公司包销证券的,应当在包销期满后的15日内,将包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证券公司代销证券的,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15日内,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4、保安义务   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股票承销业务不得透露未依法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告前的发行方案以及承销过程中认购数量、预计中签率等非公开信息。   5、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   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   具体来讲,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以下列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1)不当许诺;2)诋毁同行;3)借助行政干预;4)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   6、禁止承销业务   证券经营机构持有企业70%以上的股份,或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不得成为该企业的主承销商或副主承销商。   7、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购买股票义务   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认购股票。   8、不得迎合或鼓动发行企业以不合理的高溢发行股票义务   股票发行价格或配股价由承销商与发行企业共同商定。承销商不得迎合或鼓动发行企业以不合理的高溢价发行股票。   9、不得虚假承销义务   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进行虚假承销。所谓虚假承销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名义上是承销团成员,实际上并没有从事承销股票的活动和承担承销股票应尽的责任。   10、其他义务   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和在承销结束后股票上市前,不得以任何身份参与所承销股票及其认购证的私下交易,并不得为这些交易提供任何便利。   注:证券经营机构不得同时承销4只或4只以上的股票。
主要是 承销 新股 债券 的发行任务 他们有义务为新公司搞好发行 辅导 工作 如果上市中出线问题 保荐人和公司要负责全责

7,股票承销的程序

股票承销的程序(一)提出承销建议证券公司在对发行人的资金需求量、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考虑诸多有利、不利因素后,就证券发行的种类、时间、条件等对发行人提出建议,说明承销计划和承销条件等,初步确定承销发行的条款。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最重要的是对客户的委托作出合理可行的决策,以决定是否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以什么方式和条件接受委托,以及如何具体履行委托责任。这种决策的正确与否,不仅是关系到证券公司自身经营业务的成败,更重要的是要对委托人和投资人负责,证券公司作出代理发行证券的决策前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确定发行企业的信誉发行企业的信誉直接影响证券的信誉和证券的销售。如果发行企业信誉较差,经济实力又较弱,证券公司不宜接受代理发行。 2.审查发行企业筹资的用途和筹资后预计的效益企业发行证券筹集资金所发展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如果是短期债券,还必须落实切实可靠的还本付息来源。只有这样,证券公司方可接受代理发行委托。 3.选择代理发行证券的时机和预测证券发行市场的销售前景如果社会游资充足,证券市场活跃,同时发行的其他证券又较少,则对发行较为有利,如果市场正值有大量质量较好的其他证券发行,那么发行时间应选择在这些证券发行之前,在我国尤其应注意避开国债集中发行的时间。 1.确定代理发行证券的方式和条件采用何种代理发行方式,这主要取决于发行证券的市场竞争力、证券市场的饱和程度和证券公司本身的资金实力。如果证券质量一般,不具有发行市场竞争能力,可能发生销售困难,那么证券公司采取代理发售方式较为主动有利。反之,如果证券销售前景十分看好,那么证券公司可采取余额承购包销发行方式,甚至选择全额承购包销发行方式,以寻求更大的代理发行收益。另外,还应根据证券发行中的困难程度考虑代理发行的条件,诸如发行手续费的多少、代理发行证券的时间期限、证券款额的支付期限等等。 (二)签订承销协议当发行人确定发行证券的种类和发行条件并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后,发行人要与承销商签订承销协议,确定承销的方式和双方的责任。 承销协议应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证券发行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事项。 1.发行金额 发行金额即委托发行证券的总额,如采取分期发行时应注明每期的发行金额。发行股票时必须注明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总股数和总的股金总额。股票采用溢价发行的,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并报证监会核准。发行债券时必须注明债券面额、种类、年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 2.发行方式 明确是采取代理发售、余额承购包销、全额承购包销中的哪一种发售方式。 3.发行日期 规定发售期限从何年何月何日起到何年何月何日止。 4.发行对象 明确面向国内还是国外,个人还是企事业单位。5.发行费用明确发行中有关费用(如广告宣传费用等)由谁来负担,以及发行人应向证券公司支付多少手续费。 6.发行工作的分工 规定双方在发行中各种具体的分工与责任。 7.证券交接和款项交割 具体商定发行单位应在正式发行前若干天将证券送抵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在证券发行结束若干天内将款项划人发行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明确手续费的交割日期与支付方式。 8.发放股息红利或还本付息 商定股票发行后股利的发放方式,发放时代办手续费的标准及费用的负担。债券到期后的还本付息事项及代办手续费的标准。 9.违约责任明确 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双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10.协议或合同的有效期 (三)组织承销团当承销商所承销的股票超过一定金额时,一般采取组织承销团方式承销。我国规定当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主承销商由发行人按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竞标或者协商的方式确定。主承销商应与其他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 特别是拟公开发行股票面值超过l亿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承销团中的外地承销机构(发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地区的承销机构)的数目以及总承销量中在外地销售的数量,应占合理的比例。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承销团成员之间通过签订承销协议(又称分销协议),明确承销方式、承销份额和承销组织工作的分工等。 (四)制作和申报股票发行审查材料股票发行审查材料由主承销商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作,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修改和补充。 (五)组织股票的发行在股票发行前,做好相应的宣传、推介工作。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复审批文及发行方式的批复之后。协助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和股票发行公告,说明本次股票发行的基本情况、公告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价格等事项,并按确定的发行时间和发行方式,组织股票的发行。
采取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以及向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配售等方式,实际操作中企业选择股票发行方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政策规定,尊重市场习惯,考虑不同发行方式下的发行风险、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股东结构等因素。现阶段,ipo股票发行主要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中小企业板ipo,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企业必须向各中介机构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对其提供服务的回报。 (1)承销费用。股票承销费用又称发行手续费,是指发行公司委托证券承销机构发行股票时支付给后者的佣金,在股票发行费用中所占的比重最大。承销费用一般按企业募集资金总额阶崖百分比计算,由承销商在投资者付给企业的股款中扣除。决定和影响股票承销费的主要因素包括:①发行总量。股票发行量的大小决定了承销机构业务量与承销费的高低,发行量越大,承销费越高。②发行总金额。一般来说,承销费与股票筹资额成正比,股票筹资额越大,收取的承销费越多,③发行公司的信誉。发行公司的信誉越好,发行股票的销路就好,收取的承销费就较低。④发行股票的种类,不同种类股票的特点、风险互不相同,从而收取的承销费也不一样。⑤承销方式。承销商在不同的承销方式下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有所不同,因此发行人支付给承销商的承销费也不尽相同,通常以包销方式承销时的承销费要高于以代销方式承销时的承销费。⑤发行方式。例如.网下发行的承销费用一般略高于上网定价发行的承销费用。 目前,我国企业发行股票的承销费是按照承销金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根据1996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股票发行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承销费用的收费标准与承销金额和发行方式挂钩,具体标准如下。 承销金额 收费标准 2亿元以内 1.5%~3% 3亿元以内 1.5%~2.5% 4亿元以内 l.5%~2% 4亿元以上 除特殊情况,不得超过900万元(采用上网定 价发行方式),或不得超过1000万元(采用 网下发行方式) (2)其他中介机构费用。股票发行过程中必然会涉及评估、财务和复杂的法律问题,因此,企业自股票发行准备阶段起就必须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会计师和律师参与发行工作。此类中介机构的费用也是股票发行过程中必须支付的,收费标准基本上按企业规模大小和工作难易程度来确定。 (3)印刷费用。企业必须为发行申报材料、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文件的印刷付出印刷费用,这笔费用将依印刷频率、数量和质量而定。 (4)宣传广告费。在发行股票时,为了使股票能顺利发售出去,实现预定的筹资目标,发行公司往往会做一些广告、宣传工作。这无疑需要支出一走的费用。 (5)其他费用,除上述费用外,发行人在股票发行过程中可能还需支付其他一些费用,如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的公司需支付上网发行费用,向代收款银行和股票登记托管机构支付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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