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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的设计主要包括哪些要素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主要是围绕着一些基础要素进行设计的,这些设计要素包括:授予主体和激励对象、股票来源、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等待期和有效期、行权方式和行权时机等。   期权分看涨期权和看空期权,其定价法则有二叉树定价法,风险中性法,复制理论和布莱克-斯科尔斯定价模型,一般现在以最后一个应用为主,其定价因素包括:执行价格,当前价格,到期时间,市场风险,波动率(股票价格标准差)。

股票期权的设计主要包括哪些要素

2,股票期权合约要素有哪些

一张期权合约主要由5个要素构成:一是合约标的,是指期权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比如上交所股票期权合约标的是指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单只股票或ETF。二是行权价格,是指期权买方行权时标的证券的买卖价格。三是到期日,它是期权合约有效的最后一日,即在该日后,期权合约将被摘牌。四是合约单位,是指单张合约对应的合约标的的数量。五是合约类型,是指期权合约的权利类型,即一张期权合约到底是认购期权还是认沽期权。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主要是围绕着一些基础要素进行设计的,这些设计要素包括:授予主体和激励对象、股票来源、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等待期和有效期、行权方式和行权时机等。  期权分看涨期权和看空期权,其定价法则有二叉树定价法,风险中性法,复制理论和布莱克-斯科尔斯定价模型,一般现在以最后一个应用为主,其定价因素包括:执行价格,当前价格,到期时间,市场风险,波动率(股票价格标准差)。

股票期权合约要素有哪些

3,股指期权包括那些基本要素

股指期权 英语为:stock index option。亦作:指数期权。以股票指数为行权品种的期权合约。期权是一种能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特定标的物的权利,因此,期权交易是一种权利交易。股票指数期权(股指期权)是在股指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期权购买者付给期权的出售方一笔期权费,以取得在未来某个时间,以某种价格水平,买进或卖出某种基于股票指数的标的物的权利。期权卖方在收取期权买方所支付的权利金之后,在合约规定时间,只要期权买方要求行使其权利,期权卖方必须无条件地履行期权合约规定的义务。即对于期权卖方而言,除了在成交时向期权买方收取一定的权利金之外,期权合约只规定了其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未赋予其任何权利。举例来说:某投资者在香港股市持有总市值为200万港元的10种上市股票。该投资者预计东南亚金融危机可能会引发香港股市的整体下跌,为规避风险,进行套期保值,在13000点的价位上卖出3份3个月到期的恒生指数期货。随后的两个月,股市果然大幅下跌,该投资者持有股票的市值由200万港元贬值为155万港元,股票现货市场损失45万港元。这时恒生指数期货亦下跌至10000点,于是该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以平仓方式买进原有3份合约,实现期货市场的平仓盈利45万港元,期货市场的盈利恰好抵消了现货市场的亏损,较好的实现了套期保值。同样,股指期货也像其他期货品种一样,可以利用买进卖进的差价进行投机交易。

股指期权包括那些基本要素

4,股票期权交易的基本要素

在进行股票期权交易时,通常都是通过买卖双方之间的期权交易合同来实现,且这种合同是一种统一的标准合同,载明了交易的必备条件,诸如有效期限、数量、种类、费用、股票价格等要素。1.期权交易的参加者包括选择权买入者即买主,选择权卖出者即卖主,中间商、经纪人等。2.股票的协定价格也称期权行使价格,是指期权购买者履行选择权时的结算价格。如果是看涨期权,期权交易的股票协定价格应比当时的市价略高;如果是看跌期权,期权交易的股票协定价格应比当时市场略低。3.期权价格也称保险费。这是选择权买方支付给卖主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即购买期权合同的价格。其比例通常为协定价格的5~30%。付费金额大小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①期权合同中规定的时间长短。签约日与到期履约日之间相隔时间越长,保险费相应越高。因为期限长,期权卖方风险就大,而买方选择的机会和余地就越多。②股票协定价格,也称期权行使价。当股票协议价格越接近股票市价时,其保险费就越高,反之,保险费就越低。③期权所指股票的活跃程度。如果在股市中该股票的价格波动较小,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明显变化,说明卖出期权方的风险就小些,保险费当然也低;相反,如果股票的市价波幅很大,价格非常活跃,那么卖出期权方的风险可能加大,保险费就会相应提高。④供求关系的影响。如果在一段时间,要求购进期权的买方增多,则卖出期权方收取的保险费也增加;反之,保险费降低。此外,有的期权交易买卖双方在到期之前可以转让其期权,那么供求关系的影响作用将更为明显。4.股票的种类和交易数量每份期权合同都规定具体的股票种类和一定的数量,通常是每份100股。5.期权合同的类别合同须规定是看涨期权合同还是看跌期权合同,或是看涨看跌期权双向合同。6.有效日期合同须注明选择权合同的截止日期,规定何日到期失效。它限定期权购买者必须在此期限内行使,否则就算放弃或失效。一般有效日期为3个月、6个月、9个月不等。

5,什么是股票期权如何界定股票期权

一、什么是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一般是指经理股票期权(Employee Stock Owner,ESO),即企业在与经理人签订合同时,授予经理人未来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普通股的选择权,经理人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出售这些股票,获得股票市价和行权价之间的差价,但在合同期内,期权不可转让,也不能得到股息。在这种情况下,经理人的个人利益就同公司股价表现紧密地联系起来。股票期权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以股票期权方式来激励公司经理人员实现预定经营目标的一套制度。所谓股票期权计划,就是公司给予其经营者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某个既定的价格购买一定公司股票的权利。公司给予其经营者的既不是现金报酬,也不是股票本身,而是一种权利,经营者可以以某种优惠条件购买公司股票。股票期权是应用最广泛的前瞻性的激励机制,只有当公司的市场价值上升的时候,享有股票期权的人方能得益,股票期权使雇员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表现直接影响到股票的价值,从而与自己的利益直接挂钩。这也是一种风险与机会并存的激励机制,对于准备上市的公司来说,这种方式最具激励作用,因为公司上市的那一天就是员工得到报偿的时候。比如一家新公司创建的时候,某员工得到股票期权1000股,当时只是一张空头支票,但如果公司搞得好,在一两年内成功上市,假定原始股每股10美元,那位员工就得到1万美元的报偿。二、如何界定股票期权将股票期权作为一个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其构成应当包括法律主体、法律客体以及其法律内容三个部分。1、股票期权的法律主体股票期权的法律主体包括出让主体和受让主体两个方面。所谓出让主体是指将企业的股票期权赋予企业经营者的授予人,而受让主体则是指企业股票期权的受益人。理论上对股票期权的出让主体有不同的意见,一认为是企业的所有者;也有人认为是企业本身。武汉市在实践中则是由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出让主体。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由企业本身作为出让主体得到了更多的认同,具体来说,应当由公司董事会行使该权力并应设置专门的、独立的薪酬委员会作为具体的工作机构。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是指股票期权授予的对象和范围。由于股票期权是给予企业经营者的一种远期报酬,其受益人理所当然是企业的经营者。在我国,企业经营者的范围主要是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及总经济师在内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欧美国家的企业中,董事一般不是股票期权计划的受益人。但是,我国国有企业有其特殊之处,其董事实际由政府任命,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者代表,并且大部分的企业董事同时又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因而董事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具有实质性的重要影响。因此,这就决定了应将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纳入到股票期权的受益人范围中。而监事由于其担负着监督董事和经营者的特殊责任,其与董事和经营者的利益应当趋异,因而监事理应被排除在股票期权计划的受益人之外。2、股票期权的法律客体股票期权的法律客体是指股票期权的授予人和受益人的行为所共同指向的客观对象,即认股期权。认股期权属于介于物权与债权之间的一种民事权利,具有债权的基本特征,同时也是物权的延伸权利,首先,认股期权缺乏支配效力,没有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是因契约而产生的一种民事权利,所以其不应属于物权范畴。其次,由于持股期权一旦行使就会产生新的物权或导致物权的转移,同时其也具备权利主体特定、标的物特定等物权的特征,因而认股期权也不完全属于债权范畴。3、股票期权的法律内容股票期权的法律内容是指法律主体(授予人及受益人)之间就法律客体(认股期权)的权利义务关系,换言之,是授予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至少应当包括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行权期、行权价以及行权数量等四个要素。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是指受益人行使其股权索取权的特定契约条件,即受益人在满足何种条件或基于何种情形时可以行使其权利。行权条件一般约定在授予受益人股票期权的契约中,主要是对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如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股价增幅、净资产的增长、盈利能力的提高以及市场份额的扩展等。股票期权的行权期是指股票期权的受益人行使其股权索取权的时间安排,是股票期权制度得以实施的重要环节。期权被授予后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锁定才能开始逐步行权,这个期间至少是在授权的一年以后。比如某企业的期权有效期为5年,其中前两年股票期权不可行权,后3年为行权期。也有企业设计的锁定期独具匠心,如我国最早实行经营者群体持股和期股计划的埃通公司规定:延期支付有效期8年,8年后一次性行权,行权价为股票面值(1元)。设定行权期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期权制度的原始动因,等待的过程就是激励的过程,以约束和促进经营行为的长期化,这一激励过程同时也是对持股人员的再筛选过程,不合格持有人将先后被淘汰出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指认股期权人购买企业股票的价格,也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由认股期权人购买的股票的确定的价格。行权价格的确定是整个股票期权制度的核心,行权价格在授予期权时已经确定,该价格实际上就是期权持有人奋斗的基础和赢利的基准,在此基础上通过期权持有人的努力使企业股票的市场价格节节攀升,其增值部分就是持有人的激励回报。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是指授予受益人行使股权索取权的数量,这是股票期权制度中的又一个重要环节。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需考虑期权激励效果和所有者利益的均衡,此外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和影响也不能忽视,数量过多或过少均难以起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并可能对企业带来不利。企业的一般原则是股票期权总数不得超过企业总流通股本的20%或总股本的7——8%。由于股票期权的法律内容是契约关系,那么就应当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由授予人和受益人根据企业的特定情况和其各自的目标自行约定行权条件、行权期、行权价以及行权数量,只要这种约定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则其契约关系就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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