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股东大会停牌规定

沪深两交易所先后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修订稿主要内容为明确之前确立的主板三大退市指标不追溯原则,这一点在市场意料之中。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修订稿中均明确,取消股东大会召开日的全天停牌、股价异常波动公告日的例行一小时停牌。  光大证券投资顾问李庆阳认为,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普通投资者一般在前一个交易日结束后即可从网上获取公司披露的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因此因异常波动停牌一小时意义不大。而且过去停牌一小时后,开盘不再竞价,而是以第一笔交易的价格作为开盘价,这就给大资金操纵开盘价留下了可乘之机,这次取消异常波动的停牌一小时,对中小投资者而言应起到保护作用。

股东大会停牌规定

2,股票交易停牌的规定是怎样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里列出了四中情形,深交所的也类似: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 (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这里出现了一个关键的数据计算:什么是涨跌幅偏离值?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对涨跌幅偏离值计算方法规定如下: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基金)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 单只股票(基金)的涨跌幅计算起来并不困难,但是,什么是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呢?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里是这样规定的:对应分类指数包括本所编制的上证A股指数、上证B股指数和上证基金指数等。
连续三个交易日涨跌幅超过20%,就会被强制停牌自查。。。

股票交易停牌的规定是怎样的

3,股市临停时间有何规定

上证:1、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100%以上或下跌50%以上的,属于异常波动,上证所可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不超过30分钟,复牌时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2、当日有涨跌幅限制的A股,连续2个交易日触及涨(跌)幅限制,如期间同一营业部净买入(净卖出)该股数量占当日总成交股数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且上市公司未有重大事项公告的,属于异常波动,上证所可对其实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3、ST股票、*ST股票和S股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跌)幅限制的,属于异常波动,上证所可对其实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深证:1、当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5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9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15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20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股市临停时间有何规定

4,请问股票停牌有什么时间限制

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交易办法 内容 停牌时间公布年度报告 半个工作日公布中期报告 半个工作日召开股东大会 如会议期间与开市时间重叠,自股东大会召开当天起,相关证券停牌,直至 其所披露资料在指定报刊上公布的当天下午开市时复牌公布预分配方案 半个工作日公布重大事件 半个工作日引发股价波动的传言 停牌后,须待该公司公开澄清后方能复牌处罚性停牌 停牌后,待处理结果公布后方能复牌 上海证券交易所停牌办法公布年度、中期报告 半个工作日,如逢休市,次交易日补停半天召开股东大会 一个工作日,如审议非重要事项,则不停公布分配方案 半个工作日,逢休市,次交易日补停半天公布配股说明书 半个工作日,逢休市,次交易日补停半天公布重大股权变动 半个工作日,逢休市,次交易日补停半天公布重要信息 半个工作日,逢休市,次交易日补停半天引发股价异常波动事实 公司澄清事实后复牌证券交易所、证监会认为必要时 处理结果公布后复牌的事实
有,有一个小时,一上午,一天,或者长期停牌,如果时间较长说明有,重大事情,如重组
临时停牌1小时公司为开会而停牌的是半天或1天,大多是1天重大事件而停牌的就没个准时间了,啥时候搞定了,啥时候复牌
没有规定
临时停牌1小时公司为开会而停牌的是半天或1天,大多是1天重大事件而停牌的就没个准时间一般短期停的会事先告诉你,长期停的没人会告诉你的。

5,什么情况下股票会停牌

突发情况会影响股价的,有重大事项要公布,有资产并购重组的,被稽查的等等
股票停牌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 二、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 三、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 2006年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决定停牌,直至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停牌证券的复牌时间。” 什么是异常波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里列出了四中情形: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 (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计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2)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 (3)公司因财政原因而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4)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交易所规定。 (5)有关资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释而逾期不作解释者。 (6)公司董事或执行业务的股东,有违反法令或公司业务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7)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显著困难或受到重大损害的。 (8)公司发行证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发现其申请事项有违反有关法规、交易所规章或虚假情况的。 (9)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的可能,法院对其证券做出停止转让裁定的。 (10)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11)公司组织及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交易所认为不宜继续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则应要求停止上市买卖: (1)上市公司计划进行重组的。 (2)上市证券计划发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计划供股集资的。 (4)上市公司计划发股息的。 (5)上市公司计划将上市证券拆细或合并的。 (6)上市公司计划停牌的。 转至百度知道 呵呵

6,在哪些情况下股票会停牌

股票停牌是股票市场正常运做的一个组成部分。 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停牌,是证券交易所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信息披露公平、公正以及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监管约束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一般来说,股票停牌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其次是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再者就是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 当某家上市公司因一些消息或正在进行的某些活动而使该公司股票的股价大幅度上涨或下跌,这家公司就可能需要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计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2)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 (3)公司因财政原因而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4)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交易所规定。 (5)有关资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释而逾期不作解释者。 (6)公司董事或执行业务的股东,有违反法令或公司业务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7)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显著困难或受到重大损害的。 (8)公司发行证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发现其申请事项有违反有关法规、交易所规章或虚假情况的。 (9)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的可能,法院对其证券做出停止转让裁定的。 (10)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11)公司组织及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交易所认为不宜继续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则应要求停止上市买卖: (1)上市公司计划进行重组的。 (2)上市证券计划发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计划供股集资的。 (4)上市公司计划发股息的。 (5)上市公司计划将上市证券拆细或合并的。 (6)上市公司计划停牌的。
股票停牌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 二、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 三、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 2006年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决定停牌,直至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停牌证券的复牌时间。” 什么是异常波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里列出了四中情形: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 (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计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2)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 (3)公司因财政原因而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4)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交易所规定。 (5)有关资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释而逾期不作解释者。 (6)公司董事或执行业务的股东,有违反法令或公司业务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7)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显著困难或受到重大损害的。 (8)公司发行证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发现其申请事项有违反有关法规、交易所规章或虚假情况的。 (9)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的可能,法院对其证券做出停止转让裁定的。 (10)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11)公司组织及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交易所认为不宜继续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则应要求停止上市买卖: (1)上市公司计划进行重组的。 (2)上市证券计划发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计划供股集资的。 (4)上市公司计划发股息的。 (5)上市公司计划将上市证券拆细或合并的。 (6)上市公司计划停牌的。 转至百度知道 呵呵

7,股票什么情况下会停牌谢谢

股票停牌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 二、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 三、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 2006年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决定停牌,直至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停牌证券的复牌时间。” 什么是异常波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里列出了四中情形: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 (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计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2)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 (3)公司因财政原因而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4)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交易所规定。 (5)有关资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释而逾期不作解释者。 (6)公司董事或执行业务的股东,有违反法令或公司业务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7)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显著困难或受到重大损害的。 (8)公司发行证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发现其申请事项有违反有关法规、交易所规章或虚假情况的。 (9)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的可能,法院对其证券做出停止转让裁定的。 (10)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11)公司组织及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交易所认为不宜继续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则应要求停止上市买卖: (1)上市公司计划进行重组的。 (2)上市证券计划发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计划供股集资的。 (4)上市公司计划发股息的。 (5)上市公司计划将上市证券拆细或合并的。 (6)上市公司计划停牌的。 转至百度知道 呵呵
股票停牌是股票市场正常运做的一个组成部分。 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停牌,是证券交易所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信息披露公平、公正以及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监管约束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一般来说,股票停牌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其次是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再者就是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 当某家上市公司因一些消息或正在进行的某些活动而使该公司股票的股价大幅度上涨或下跌,这家公司就可能需要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计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2)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 (3)公司因财政原因而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4)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交易所规定。 (5)有关资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释而逾期不作解释者。 (6)公司董事或执行业务的股东,有违反法令或公司业务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7)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显著困难或受到重大损害的。 (8)公司发行证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发现其申请事项有违反有关法规、交易所规章或虚假情况的。 (9)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的可能,法院对其证券做出停止转让裁定的。 (10)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11)公司组织及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交易所认为不宜继续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则应要求停止上市买卖: (1)上市公司计划进行重组的。 (2)上市证券计划发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计划供股集资的。 (4)上市公司计划发股息的。 (5)上市公司计划将上市证券拆细或合并的。 (6)上市公司计划停牌的。

文章TAG:股票  停牌  规则  是什么  股票停牌的规则是什么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