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连续两天买的股票为何不能一次全卖

股指只能卖出去前一日的。你16号手里有一只股票,17号又买了一只,但是你要平仓的时候只能卖掉16号的,17号的是当日卖不掉的。
连续涨停两天不是买卖股票的一个信号,有的连续涨停一个月,半月的都有,也有的今天涨停,明天跌停,你单单的问连续涨停两天的是否可以买卖,我不好回答,关键看他的基本面及图线指标是否可以继续跟入,仅仅连续涨停两天也不能判断是否可以做中长线或短线,另外,买卖股票一定记住不要追高,切记切记

为什么连续两天买的股票为何不能一次全卖

2,买完股票后为什么可卖数量为零

内地的A股交易是T+1的交易制度,就是说今天买的股票明天才能交易,假如今天买入的股票显示有1000股,但是可以卖的是0,就是因为当天不能交易。  t+0与t+1交易不同的地方是:t+0是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就可以将其卖出,而且不限次数。t+1则是当天买入的股票要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当天卖出股票后的钱,当天就可以买入股票。交易费用不会因为是t+0还是t+1而有所不同。A股现行的是T+1交易制度,且有涨跌幅限制;而港股现行的则是在当天交易时段内可以自由买卖的,交易次数及涨跌幅均无限制的T+0交易制度。
你是“ 今天买了两只股票”吗?那么两只股票的“ 可卖数量”应当都是“0”。因为现在实行的是“t+0”的交易方式,当天买进的股票当天是不“可卖”的。可能你是看错了,把“今余额”看成了“可卖量”。如果出现买了两只股票,只有一只股票余额有显示,另一只显示为“0”的话,说明没有成交(虽然钱已经扣了)。如果直到收盘时还没有成交的话,毕市结算的时候,钱就会自动退回来。
如果你的股票买成功的话 你一定是当天查询的可卖数量,股票是不可以当天买卖的~ 过一天查询就可以了~

买完股票后为什么可卖数量为零

3,为什么买股票时必须至少买一手卖的时候则可以不把一手全卖出呢

这是中国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买/卖最小交易单位为1手(1手=100股)的整数倍!如100股,200股500股,但决不允许50股或150股,但在公司分红送股时会产生10送2.5股或10送3,10送8股之类的情况,那么你买的1手就送你25股或30或80股的情况发生了,这时卖1手或全卖掉都可以,(就是不能买25或30股,可以再次卖25或30股)价格随行就市。至于是谁买走那25或30股,跟你没关系!
1.有价值;2.买入以100股为单位(假如上次卖出的是90股,那么买盘就出现了不足一手的股票,计算还是按原来的规则计算);3.在分时图或买卖清单里会出现一个0手来代替这个不足1手的数字。【注】一般而言出现0手的时候说明市场的卖盘相对衰竭。
买卖股票的单位是以1手的倍数进行交易.
必须要买一手在才卖。这是当官规定的。当然,等你今后当证监会主席,可以主宰股市的时候,想废除它就废掉它,自己想怎样规定就怎样规定;卖的时候不一定要一手才可以卖掉。这已是规定的,为什么会这样规定呢,是因为要配股送股,有时配送的股票不是一手一手的。有几股或几十股不等。所以当官的就规定,卖掉的时候不必用整手数。有多少股算多少价格。
买股票的时候以手为单位“一手=100股”,因为有些公司要分红股,那么可能分到你手里的红股不是100股的整数倍,这样你要卖出这些股票的时候是能够不按1手的单位去卖的。交易的时候出了印花税别的费用是根据佣金比收费的,跟交易资金有关系,1000股/1元的过户费与交易佣金比起来是可以忽略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为什么买股票时必须至少买一手卖的时候则可以不把一手全卖出呢

4,为什么我的股票不可以全部卖出去只能卖一部分

是不是有今天买的
不一定,股票交易原则是: 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也就是同样的价格委托,先达到交易主机的先成交;同样的时间达到交易所主机的委托,对于买入方来说,报价高的先成交,对于卖出方来说,报价低的先成交。  举例说明这个问题:  例如头天5.0元买了10手某股票,第二天在交易时间看到该股成交价格在5.30元,那么马上打开帐户委托下单卖出,同时委托的价格是5.30元,当填好委托点击卖出后,这个时候如果想5.30元立刻成交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电脑和网络以及所在券商营业部的交易网络都正常.(一般情况下都正常,只是偶尔也难免意外有点问题)  二、当委托信息通过所在的券商主机传输到证券交易所主机的那一刻,该股票的他方委托买入的价格必须有5.30元或更高的报价.(这个在股票交易软件上基本能及时看到他方五个档次的委托买入的价格,虽然不是及时的,但也就差大概一到三秒,和券商的交易系统速度有关系)  而如果以5.30元点击委托卖出后,如果他方委托买入的价格最高都小于了5.30元,委托就暂时不能成交了,除非等到后面继续有等于或大于5.30元价格的他方买入报价出现-----这个时候就是说的必须等着别人来买了,除非撤消卖出委托,修改委托价格.  上面说的是限价委托,也就是自己限定了一个卖出价格,至于是否成交,主要还得看当时有没有人报买价格等于或大于卖出的价格 .当然,也可以把限定价格降低,防止委托信息传输到交易主机的瞬间内价格向下变动导致5.30元的委托成交不了,例如当时成交价格是5.30元,但委托卖出的价格定在5.25元,就更容易成交了.这个主要参考当时所看到下档的委托买入的单子和自己的成本决定.  下面还有一种委托是市价委托卖出,市价委托的一个原则就是只要当时有买入方,那么都得尽量让 以市价委托卖出的一方全部成交.例如以市价委托卖出该股票,那么只要当时市场有人买入(跌停封死除外),那么卖出就能成交或部分成交(他方买入量大于10手就全部成交), 但是成交价格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确定的,因为委托卖出是市价委托,追求的是卖出而不是卖出的价格.所以成交的实际价格可能是5.30元或者高于5.30元,但也可能是4.9元甚至接近或等于当天的跌停价格.这个主要看卖出的当时市场的委托买入的价格和数量情况.  所以如果发现股票价格上涨了不少,想立刻卖了,最好参考他方当时的委托买入的价格和数量 再结合自己的成本 去决定自己的委托卖出的价格,只要委托卖出价格填的合适,一般都是1到5秒钟内就成交了. 但最好别用市价委托,那样只追求成交而不追求成交价格的行为通常情况下有较大风险。
当天买入的股票是不可以卖出的

5,股票为什么没有卖出

股票没有卖出的原因很多,比如当天价格没有到达委托的目标价位、同一价格下排在你前面的委托单数太多等等,而你所说的这种情况,12号委托卖出,但当天没有成交,收盘以后该委托就自动失效。如需卖出,就必须重新挂单。  券商每天会对当天所有的交易进行清算,因此委托挂单未成交的,在清算时就自动失效。委托挂单可以在交易日当天收盘前任何时间点挂单。如需提前隔夜挂单,则要等券商当天清算完毕以后挂单才有效。通常晚上21点之后所有券商都已清算完毕,这个时候可以提前委托挂第2天的单。如需要在清算结束第一时间挂单,则只能电话咨询当天券商的具体清算时间,以免挂单无效,影响成交。
12号委托没有成交 当天结算的时候 是要罚款的 当然是很少 如果13号想卖出 就必须在交易时间内 重新委托卖出 如果想快点卖出股票 建议你 直接用现价委托 秒成交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兄弟,一看你就是新股民,这个问题很简单的,就想你昨天洗了锅淘了米煮了饭,第二天做饭还是要重新洗锅淘米煮饭!还有就算你13号委托的价格是10.0元 ,股票从9.8涨到10.5,你也不一定成交的,你挂的卖单,必须相应的价格有人挂买单你才有可能成交,如果拉升的太快是成交不了的!多学学哦,不懂的话可以追问
国内A股委托有效时间是到当天收盘,如果你今天的委托价到今天收盘都没成交的话,委托合同自动失效,要第二天重新委托。港股是一次委托永久有效,直到成交或者撤单为止
你12号委托卖单价格,比当天的最高价还要高,因此你的卖单不会成交,到了15点收盘后,你的卖单就会自动撤消。如果以后还要卖出,就需要重新委托卖出。
简单点说:原因是没有相对应价格和数量的人来购买你的股票什么是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英语说法:call auction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过程,称为集合竞价。在集合竞价时间内的有效委托报单未成交,则自动有效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具体来说,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见★注解)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直到9:25分以后,你就可以看到证券公司的大盘上各种股票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有时某种股票因买入人给出的价格低于卖出人给出的价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大盘上该股票的成交价一栏就是空的。当然,有时有的公司因为要发布消息或召开股东大会而停止交易一段时间,那么集合竞价时该公司股票的成交价一栏也是空的。 因为集合竞价是按最大成交量来成交的,所以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在集合竞价时间,只要打入的股票价格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价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没有什么危险。因为普通股民买入股票的数量不会很大,不会影响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只不过此时你的资金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集合竞价需要满足的条件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1.成交量最大。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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