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行新股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当前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当前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发行新股的条件是什么

2,什么是发行公告

股票发行公告是国家信托投资公司向整个社会公布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正式发行。  股票发行公告是国家信托投资公司向整个社会公布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正式发行,包括发行的时间、地点、对象、申购简称、申购代码、发行方式及数量、发行价格(或申购区间)、上网申购日、申购股数的规定、资金冻结日期等内容。以上内容投资均需详细阅读并确保在申购时填写无误。  在发行过程中,最先刊登的是新股的招股说明书和股票发行公告,提醒投资者即将发行的新股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方式。当投资者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申购后,中签率和中签号码是投资者确认是否成功申购到新股的依据。
股份公司的股票,只有经过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批准之后才获得上市资格,股票在上市之前要发布上市公告,公布发行股票的时间,数量、价格和发行的模式。 股票的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的公告,按照发行日期进行网上或者网下的申购。

什么是发行公告

3,股份制公司如何发行股票

是的,只有股份制公司才能发行股票,有关股份制公司组建过程就不说了;只就发行股票的事说明:1、股份制成立后,进行资产评估及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是由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来完成的,它为下一步的产权界定提供了基本的价格依据。2、由发起人认购评估后的股份,发起人通常都是公司的高管,认购有最低限额的,同时公司员工和社会人员也能认购,被认购的资产就成为原始股了;3、连续三年盈利20%以上时,公司就可以要求上市,上市如果成功,就会有保举券商代为发行股票了,这样原始股就变成流通的限售股,到期后就可以在二级市场套现了;4、由于其它因素较多相对复杂,也不是每个公司都能上市成功的,所以在没有上市的这段时间,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或破产倒闭,那么股市的财产就会遭到清算,这样的话投资人认购的股份就会血本无归了。
发行新股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社会公开募集,另一种是向原有的股东配售,也称配股。这两种方式,可以单独运用,也可以同时运用,就是在一次发行新股时,可以将其中的一部分向原股东配售,同时将另一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1、新股发行决议公司发行新股,这是属于增加公司资本的重要事项,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议中包括: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等项。2、发行新股的核准公司发行新股,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由董事会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3、公告招股文件公司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4、新股承销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发行的新股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5、募集后的登记公告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由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因为募集新股后,公司资本增加,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分为两种情况:股份制上市公司需要发行股票;没有上市的股份制公司不需要发行股票,通过公司章程、以股权方式明确各个股东的注资方式、股份比例,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备案就可以了

股份制公司如何发行股票

4,简述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条件和股票上市的条件

  1、公司作为发行人,在中国境内首次发行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2、股票上市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上市申请与审批。      A、《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B、《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C、目前,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要经过经过证监会复审通过,由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2.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公司登记文件;   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      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     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3.订立上市契约。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契约,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4.发表上市公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的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情况。      补充:   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股票上市条件: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0%。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扩展资料:当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份发行的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发行的同种股份,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应当是相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分为平价发行的价格和溢价发行的价格。平价发行是指股票的发行价格与股票的票面金额相同,也称为等价发行、券面发行。溢价发行是指股票的实际发行价格超过其票面金额。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股票发行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经批准拟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 (4)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其所折股本数的比例不得超过20%; (5)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6)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拟发行股本超过4亿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5%; (7)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8)近3年连续盈利等。 2、股份有限公司发行B股股票的条件 (1)根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第8条,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符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③符合国家有关利用外资的规定。 ④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35%。 ⑤发起人出资总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 ⑥拟向社会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其拟向社会发行股份的比例达15%以上。 ⑦改组设立公司的原有企业或者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国有企业,在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⑧改组设立公司的原有企业或者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国有企业,最近3年连续盈利。 (2)根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第9条,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时,除应具备上述①、②、③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所得资金的用途与募股时确定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②公司净资产总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③公司从前一次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④公司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有企业改组或者国有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公司,可以连续计算。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增加资本,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时,还必须符合募集设立公司申请发行B股时关于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比例的要求。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4、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6、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7、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内市场的上市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发行人从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之日起,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 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不能合并会计报表的投资收益后的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该净利润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7、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用益物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二十; 8、最近一期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9、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另外,深交所中小企业板的上市条件与主板的上市条件完全一致,但企业申请在中小企业板上市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努力经营主营业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潜力;二是树立诚信意识,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放在首位;三是聘请保荐机构,并由保荐机构保荐上市;四是学习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及中小企业板特殊规定,在保荐机构指导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五是按照深交所上市指引制作上市申请文件,并及时、如实回复深交所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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